【重磅】渠縣37個鄉鎮村級建制調整公告、朋友們快來報道!

▐ 各鄉鎮(街道)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形成了村級建制調整改革初步方案。按照《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規定,依法開展了徵求社會公眾意見、風險評估、專家論證、合法性審查等法律程序。經渠縣第十八屆人民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並報中共渠縣第十三屆委員會第103次常委會議研究同意,現就三板鎮等37個鄉鎮(街道)村級建制調整公告如下:

(一)三板鎮

1、將荊山村、三板村和三板社區合併為三板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三板村辦公陣地。

2、將大石村改為大石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大石村辦公陣地。

(二)萬壽鎮

1、將板橋社區和金玉村合併為板橋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板橋社區辦公陣地。

2、將萬壽社區、天馬村和牛角村合併為萬壽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萬壽社區辦公陣地。

3、將鼓鑼村和曹家村合併為曹家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曹家村辦公陣地。

4、將新糖村和靈感村合併為靈感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新糖村辦公陣地。

5、將磨灘村和磨盤村合併為磨盤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磨灘村辦公陣地。

6、將青絲社區、鼓坪村和鄧坪村合併為青絲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青絲社區辦公陣地。

7、將寨子村和鴉灣村合併為寨子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鴉灣村辦公陣地。

(三)土溪鎮

1、將天堂村和石千村合併為石千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天堂村辦公陣地。

2、將羅田村和坪花村合併為羅田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羅田村辦公陣地。

3、將柏楊村和中房村合併為中房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柏楊村辦公陣地。

4、將平碾村和四嶺村合併為平碾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平碾村辦公陣地。

5、將坪溪村、三面村和漣水村合併為天井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漣水村辦公陣地。

6、將滑石村和金蟬村合併為金蟬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滑石村辦公陣地。

7、將萬合村和上游村合併為萬合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萬合村辦公陣地。

8、將團林村和漢亭村合併為漢亭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團林村辦公陣地。

9、將萬家村和田家村合併為萬家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萬家村辦公陣地。

10、將高埡村和美灣村合併為高埡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美灣村辦公陣地。

11、將三星村、茶埡村和蓮坪村合併為三星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三星村辦公陣地。

12、將城壩村、天府村和洪溪村合併為城壩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天府村辦公陣地。

13、將百和社區3、4組成立為百和社區。成立後,辦公地點設在商貿街22號。將百合社區1、2、5組成立為天府社區。成立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百合社區辦公陣地。

14、將先鋒村改為先鋒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先鋒村辦公陣地。

15、將火花村改為青神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火花村辦公陣地。

(四)文崇鎮

1、將石灣村和廟壩社區合併為共和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廟壩社區辦公陣地。

2、將促進村和革新村合併為革新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促進村辦公陣地。

3、將學堂村和山峰村合併為學堂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山峰村辦公陣地。

4、將崇文社區更名為文豐社區。更名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崇文社區辦公陣地。

(五)報恩鄉

1、將報恩社區、八一村和響鈴村合併為八一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報恩社區辦公陣地。

2、將全勝村和新廟村合併為全勝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新廟村辦公陣地。

3、將大溪村和沙灣村合併為沙灣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沙灣村辦公陣地。

(六)豐樂鎮

1、將光輝村和躍寨村合併為光輝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光輝村辦公陣地。

2、將豐樂社區和豐樂村合併為豐樂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豐樂社區辦公陣地。

(七)渠江街道

1、新增石子崗社區,管理範圍:東面北大街、人民街,南面石子崗隧道,西面營渠路,北面四合街。辦公地點設在營渠路380號。

2、新增西溪社區,管理範圍:東面營渠路,南面華中大道,西面渠州大道,北面小溪路。辦公地點設在財富街25號。

3、新增古湖社區,管理範圍:東面營渠路,南面小溪路,西面與渠南四聖相鄰,北面黃花大道。辦公地點設在玉泉路99號。

4、優化調整兩路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東面龍驤大道(流江河),南面育才路、西面營渠路,北面黃花大道。辦公地點設在營渠路900號。

5、優化調整北門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東面濱河西路(渠江河),南面興隆巷,西面北大街,北面育才路。辦公地點設在北大街213號。

6、優化調整四合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東北面北大街,東南面四合街,西面營渠路。辦公地點設在玉泉街99號。

7、優化調整後溪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東面營渠路,南面祥和路、春秋路、晴虹街,西面和渠南的渠光、鞍山相鄰,北面華中大道。辦公地點設在財富街25號。

8、優化調整勝利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東面馬家巷、蔡家巷,南面和渠南的南門社區相鄰,西面營渠路,北面石子崗隧道。辦公地點設在後溪街258-1號。

9、優化調整和平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東面濱河西路(渠江河),南面通濟街,西面馬家巷、蔡家巷,北面工農街。辦公地點設在步行街168號。

10、優化調整解放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東面濱河西路(渠江河),南面工農街,西面人民街、北大街,北面興隆巷。辦公地點設在人民街30號。

11、前鋒村改為前鋒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前鋒村辦公陣地。

(八)青龍鎮

1、將雙鳳村和銅鼓村合併為金鳳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銅鼓村辦公陣地。

2、將青龍社區和曙光村合併為青龍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青龍社區辦公陣地。

3、將樂寨村和雙河村合併為雙河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樂寨村辦公陣地。

(九)望江鄉

1、將魁字村、小灣村和望河社區合併為望河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望河社區辦公陣地。

2、將河埡村和和樂社區合併為和樂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和樂社區辦公陣地。

3、將響水村和西陽村合併為西陽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西陽村辦公陣地。

(十)清溪場鎮

1、將清水村和斜嶺村合併為清水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清水村辦公陣地。

2、將龍咀村和皂角村合併為龍咀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龍咀村辦公陣地。

3、將清溪社區和帽合村合併為清溪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清溪社區辦公陣地。

4、將白花村和鍾寺村合併為白花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白花村辦公陣地。

5、將璉環村、安樂村和建國社區合併為建國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建國社區辦公陣地。

(十一)三匯鎮

1、將鷂子村和聯合村合併為聯合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聯合村辦公陣地。

2、將快活村和九窯村合併為匯南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匯南鄉政府。

3、將金魚村和乾溪村合併為農樂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乾溪村辦公陣地。

4、將太平村和東坪村合併為匯東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匯東鄉政府。 5、將土城村和文家村合併為文家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文家村辦公陣地。

6、將方碑村和新勝村合併為新勝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新勝村辦公陣地。

7、將白塔村和五金村1、2組合併為白塔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白塔村辦公陣地。將深井社區和五金村3、4、5組合併為深井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深井社區辦公陣地。

8、將青梁村改為匯北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匯北鄉政府。

9、將白蠟社區和號房村4、5組合併為白蠟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白蠟社區辦公陣地。將北壩社區和號房村1、2、3組合併為北壩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北壩社區辦公陣地。

10、將官田村和大洞村合併為石佛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大洞村辦公陣地。

11、將川水社區和長久村合併為長久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長久村辦公陣地。

(十二)渠南街道

1、將南壩社區2、5、6、7、8、9、10組和五里村合併為南壩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南壩社區辦公陣地。

2、優化調整渠光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東面從渠光路北段與老318國道交界處至鹽廠為界;南與南壩社區、大山社區相鄰(其中原南壩社區1、3、4社合併到渠光社區);西與小山村、大山社區相鄰;北與萬興社區相鄰(以渠光路北段經新苗街沿瞿山東街、瞿山西街、蘭家灣路、渠州大道南段至馬鞍路交界處為界)。辦公地點設在洞灣還建房(渠州大道南段108號)。

3、新增萬興社區,管理範圍:東面以渠光路北段與老318國道交界處沿營渠路至祥和路交界處界;南面以渠光路北段經新苗街沿瞿山東街、瞿山西街、蘭家灣路、渠州大道南段至馬鞍路交界處為界;西面與鞍山社區相鄰(含原渠光社區6、7、10社,科華首座、荷花苑、嘉瑞上品小區);北面以晴虹街沿春秋路、祥和路至營渠路交界處為界(與渠江街道後溪社區相鄰)。辦公地點設在原渠光社區辦公陣地(6+1還建房底樓)。

4、將四聖村改為四聖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四聖村辦公陣地。

5、將小山村改為小山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小山村辦公陣地。

(十三)天星街道

1、優化調整濱江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西南方向以宕渠大道西路為界、西北方向以渠江為界、東北方向經翼德大橋(渠江三橋)至慶豐大道南段為界。辦公地點設在宕渠大道西路61號(原濱江社區辦公陣地)。

2、優化調整濛山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西南方向以318國道和渠江二橋連接線為界(含二橋下農貿市場)、西北方向以渠江為界、東南方向以慶豐大道南路為界、北面以宕渠大道西路為界。辦公地點設在宕渠大道西路61號(原濛山社區辦公陣地)。

3、新增普光社區,管理範圍:西北方向以慶豐大道南路為界、西南方向以318國道為界、東南方向以119消防中隊(含)為界、東北方向以紫天大世界江山印和國電渠縣公司連接線為界號。辦公地點設在東一期安置房A區4號(天星街道五井路東段50號)。

4.將長青村改為長青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長青村辦公陣地。

5.將五井村改為五井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宕渠大道西路61號(原五井村辦公陣地)。

6.將天星村改為騰龍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天星村辦公陣地。

7、將中心社區更名為新店社區。更名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中心社區辦公陣地。

(十四)合力鎮

1、將雙土社區和雙土村合併為雙土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雙土村辦公陣地。

2、將石碾村和燕山村合併為石燕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石碾辦公陣地。 3、將大林村和九嶺村合併為九林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九嶺村辦公陣地。

4、將合力村改為三合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合力村辦公陣地。

(十五)卷硐鎮

1、將卷硐社區和玉門社區合併為卷硐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卷硐社區辦公陣地。

2、將向橋村和陡梯村合併為陡梯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向橋村辦公陣地。

(十六)李馥鎮

1、將李馥社區和李馥村合併為李馥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李馥村辦公陣地。

2、將綠市村和合寨村合併為合寨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綠市村辦公陣地。

3、將涼風村和燈塔村合併為燈塔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燈塔村辦公陣地。

4、將互助村和青山村合併為青山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互助村辦公陣地。

(十七)渠北鎮

1、將雙橋村、紅寺村和雲峰村合併為雙橋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雙橋村6組1號(渠縣董家灣易地搬遷安置點)。

2、將躍進村和高寺村合併為高寺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躍進村辦公陣地。

3、將獅嶺村和煙燈村合併為煙燈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獅嶺村辦公陣地。

4、將牌坊村改居設為牌坊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牌坊村辦公陣地。

(十八)寶城鎮

1、將原寶城社區以周延秋和蔣金釗過道為界向東管理範圍,原寶城村1、6、7、8、9組和觀龍村原11組(2004年建制調整前)合併為草壩場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寶城社區辦公陣地。將原寶城社區以周延秋和蔣金釗過道為界向西管理範圍,原寶城村2、3、4、5、10組(2004年建制調整前)6、7組(2004年建制調整後)、復興村2、3、4、5組合併為寶城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寶城村辦公陣地。

2、將原觀龍村(除2004年建制調整前11組)和石廟村、石桌村合併為觀龍社區。辦公地點設在原觀龍村辦公陣地。

3、將和平村和沙坡村合併為和平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沙坡村辦公陣地。

4、將連豐村和復興村1組合併為連豐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連豐村辦公辦公陣地。

(十九)拱市鄉

1、將拱市社區和河壩村合併為河壩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拱市社區辦公陣地。

(二十)新市鎮

1、將新市社區和白雲村合併為白雲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白雲村辦公陣地。

2、將三堡社區和方井村合併為三堡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三堡社區辦公陣地。

3、將大黎村、祥和社區和宋家村4、5、6、8、9、10組合併為宋家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宋家鄉政府。 將宋家村7組和雞山村合併為雞山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雞山村辦公陣地。

(二十一)龍鳳鎮

1、將寶珠村和茶山村合併為寶珠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茶山村辦公陣地。

2、將龍鳳社區和紫鳳村合併為紫鳳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龍鳳社區辦公陣地。

3、將踏水村和娛樂村合併為踏水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娛樂村辦公陣地。

(二十二)湧興鎮

1、將湧西村和永興社區合併為永興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永興社區辦公陣地。

2、將石龍村和雙梯村合併為石龍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石龍村辦公陣地。

3、將湧東村和興武村1、2、3組合併為永盛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湧東村辦公陣地。將三元村和興武村4組合併為三元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三元村辦公陣地。

4、將楓木村和洪坪村合併為洪坪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楓木村辦公陣地。

5、將木嶺村和稻糧村合併為木嶺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木嶺村辦公陣地。

6、將雲嶺村和廟寨村合併為雲嶺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雲嶺村辦公陣地。

7、將平安村和福安村合併為平安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原平安鄉政府辦公陣地。

(二十三)大義鄉

1、將大義社區和大義村合併為大義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大義村辦公陣地。

2、將店灣村和前進村合併為義和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店灣村辦公陣地。

二十四)安北鄉

1、將白巖村和高橋村合併為高橋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高橋村辦公陣地。

2、將安北社區更名為群力社區。更名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安北社區辦公陣地。

(二十五)定遠鎮

1、將新寨村和定遠社區合併為定遠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定遠社區辦公陣地。

2、將龍舌村和爭鳴村合併為龍舌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爭鳴村辦公陣地。

(二十六)靜邊鎮

1、將安全村、柳埡村和原劃入鶴林社區的柳埡村10組合併為白山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鶴林農業服務站。

2、將檀木村和鶴林社區合併為鶴林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鶴林政府。 3、將官渡村和盤龍社區合併為盤龍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官渡村辦公陣地。

4、將永樂村和春光村合併為春光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春光村辦公陣地。

5、將沙嘴村和靜邊社區合併為靜邊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靜邊社區辦公陣地。

6、將雙鵝村和桂花村合併為花龍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桂花村辦公陣地。

7、將梨村和愛國村合併為愛國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愛國村辦公陣地。 8、將白兔社區、白兔村和九龍村合併為白兔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白兔鄉政府。

(二十七)巨光鄉

1、將育林村1組、八廟村2組、富強村2組、金土村2組和八廟社區合併為八廟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八廟社區辦公陣地。

2、將西村和育林村2、3、4、5組合併為育林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育林村辦公陣地。

3、將銅佛村和富強村1、3、4、5組合併為銅佛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銅佛村辦公陣地。

4、將川河村和蔡和社區合併為蔡和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蔡和鄉政府。

5、將常家村和米埡村合併為常家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常家村辦公陣地。

6、將王家村和鳳鳴村合併為王家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王家村辦公陣地。

(二十八)貴福鎮

1、將貴福社區和東山村合併為貴福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貴福社區辦公陣地。

2、將千佛社區、齊心村和水井村合併為千佛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水井村辦公陣地。

3、將龍骨村和寺埡村合併為翰林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寺埡村辦公陣地。

4、將鼓嶺村、小寨村和鍋頂村合併為柏水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柏水鄉政府。

5、將大廟村和洞子村合併為黃泥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洞子村辦公陣地。

6、將石橋村和金埡村合併為金埡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石橋村辦公陣地。

(二十九)巖峰鎮

1、將高北村和百寶村合併為百寶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百寶村小(百寶村二組116號)。

2、將回龍村和石坡村合併為回龍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回龍村辦公陣地。

3、將月宮村和鷂山村合併為月光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鷂山村辦公陣地。

4、將頂靈社區和丁字村合併為頂靈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頂靈新農村(頂靈社區一居民組117號)。

5、將鳳陽村和清賢村2、3、5、6、7組合併為鳳陽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清賢村辦公陣地。 將巖峰社區和清賢村1、4、8、9組合併為巖峰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巖峰社區辦公陣地。

(三十)臨巴鎮

1、將臨巴社區和觀音社區合併為臨巴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臨巴社區辦公陣地。

2、將龍潭村和紅光社區合併為龍潭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紅光社區辦公陣地。

3、將錫溪社區和龍井村合併為錫溪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錫溪社區辦公陣地。

4、將雲峰社區和箱石村合併為雲峰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雲峰社區辦公陣地。

5、將沙石村和石埡村合併為石埡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石埡村辦公陣地。

6、將石咀村和群樂村合併為群樂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群樂村辦公陣地。

7、將炭渣村和四面村合併為四面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炭渣村辦公陣地。

8、將大峽村和宕渠村合併為宕渠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龍潭鎮政府。 9、將石子社區和竹林村合併為石子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石子社區辦公陣地。

10、將涼橋村、龍溪村和龍寨村合併為涼橋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涼橋村辦公陣地。

(三十一)東安鎮

1、將裡坪村和廟山村合併為裡坪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廟山村辦公陣地。

2、將千秋村和高廟村合併為千秋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千秋村辦公陣地。

3、將燕巖村和石柱村合併為燕巖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燕巖村辦公陣地。

4、將高嶺村和廣坪村合併為高嶺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廣坪村辦公陣地。

5、將長巖村和斌山村合併為斌山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斌山村辦公陣地。

6、將流溪社區和祥興社區合併為流溪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在原流溪社區辦公陣地。

(三十二)氵鮮 渡鎮

1、將大坵村和五峰村合併為大坵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五峰村辦公陣地。

2、將玉靈村和石門村合併為玉靈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石門村辦公陣地。

3、將金花村、石鼓村和關房村6組合併為金花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金花村辦公陣地。

4、將氵鮮 渡社區和米坡村1、2、3、4、5、6組合併為少愚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米坡村辦公陣地。

5、將米坡村7組和三廟村合併為三廟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三廟村辦公陣地。

(三十三)有慶鎮

1、將太陽村和桂壩村合併為太陽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桂壩村辦公陣地。

2、將太山村和跳蹬村合併為太山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跳蹬村辦公陣地。

3、將雲龍村和屏西社區合併為屏西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屏西社區辦公陣地。

4、將龍尾村和平灘村合併為龍灘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平灘村辦公陣地。

5、將龍橋村2、3、4組和嘉禾社區合併為嘉禾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嘉禾社區辦公陣地。將龍橋村1、5、6、7組和堰塘村合併為龍橋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堰塘村辦公陣地。

6、優化調整新興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為:新興街與關廟巷交界向西至長春社區範圍(新興街1號至新興街15號-18)和(新興街2號至新興街90號-12);吳家街與關廟巷交界向西至長春社區範圍(吳家街1號至吳家街63號)和(吳家街2號至吳家街28號-11);興隆街與關廟巷交界向西至長春社區範圍(興隆街1號至興隆街135號)和(興隆街2號至興隆街62號);關廟巷門牌單號向西範圍;有慶市場監督管理所至君蘭城(含)區域,辦公地點設在原新興社區辦公陣地。

7、優化調整吳家社區管理範圍,調整後管理範圍為:新興街與關廟巷交界向東至軍營村範圍(新興街17號及以後區域)和(新興街92號及以後區域);吳家街與關廟巷交界向東至龍頭村範圍(吳家街65號及以後區域)和(吳家街30號及以後區域);興隆街與關廟巷交界向東至龍頭村範圍(興隆街137號及以後區域)和(興隆街64號及以後區域);關廟巷門牌雙號向東範圍;君蘭城(不含)至公園路區域,辦公地點設在原吳家社區辦公陣地。

8、雲嶺村更名為九龍村。更名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雲嶺村辦公陣地。

(三十四)李渡鎮

1、將李渡社區和燈臺村合併為燈臺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燈臺村辦公陣地。

2、將永寺村和新和村合併為新和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新和村辦公陣地。

3、將伏龍村和石嶺村合併為伏龍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伏龍村辦公陣地。

4、將新渡村改為新渡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新渡村辦公陣地。

(三十五)中灘鎮

1、將渠南社區和五四村合併為五四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渠南社區村委會辦公陣地。

2、將新聯村和金橋村合併為新聯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金橋村辦公陣地。

3、將勝利村和宋嶺村合併為勝利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宋嶺村辦公陣地。

4、將元通村和林灣村合併為林灣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林灣村辦公陣地。

5、將中灘社區更名為寧梁社區。更名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中灘社區辦公陣地。

(三十六)琅琊鎮

1、將琅琊村、琅琊社區和三臺村1組合併為琅琊社區。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琅琊社區辦公陣地。

2、將大仙村改為大仙社區。改居後,辦公地點設在原大仙村辦公陣地。

(三十七)望溪鎮

1、將二郎村和包山村合併為二郎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二郎村辦公陣地。

2、將石壩村和張廟村合併為石壩村。合併後,辦公地點設在原石壩村辦公陣地

渠縣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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