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倒車,途中突然死亡,家屬卻向其朋友索賠?法院這樣判了

  據紅星新聞4月15日報道,“男子幫朋友倒車反將自己壓死”一案近日迎來最新消息。事發後,警方認定死者應對該起事故承擔全部責任,死者家屬則對車主夫婦提起訴訟,最終,經法院判決,車主夫婦承擔事故中20%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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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悉,事件發生在2019年1月7日晚。據監控畫面顯示,一名男子在倒車時突然“飛出”駕駛室,隨後自己被車子碾壓身亡。事發後,男子被緊急送往樂山市中醫醫院,但因傷勢過重,男子經搶救無效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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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法院判決文書內容,2019年1月7日,被告人呂某某與李某某邀請張某及眾好友在嘉興路某餐館吃飯,除幾名女性沒有飲酒外,其餘在場人員均飲酒。飯後,因呂某某喝醉,李某某便上車準備開車離開,但發現倒車不好倒,張某便主動表示可以幫忙把車倒出去。李某某將未熄火的車輛交給了張某,但張某在倒車過程中,由於操作上出現問題,導致自己被車輛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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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2月20日,樂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直屬一大隊作出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書中表示: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張某醉酒後駕駛機動車同時有操作不當,故張某應對該事故承擔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張某家屬曾多次找到車主夫婦試圖私下解決,均被拒絕。張某妻兒及父母以原告身份,將車主夫婦及在場兩名同桌飲酒者告上了法庭。四原告認為,被告李某某明知張某已經喝醉,仍要求其幫忙倒車,是導致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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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此,樂山市中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違反法律規定酒後駕車,對交通事故的發生應當負主要責任。張某的死亡與被告朱某某、周某某不存在過錯,不應承擔過錯責任。最終,法院作出判決,張某的死亡賠償費用共計101萬元,根據過錯比例,被告人呂某某與李某某共計賠償20.2萬元。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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