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三方合力共治 規範共享單車停放

共享單車的出現,帶給公眾的便利毋庸置疑。而與此同時,一些共享單車運營企業的“任性發展”和公眾的“任性使用”,也為城市管理帶來了不小的壓力。天氣轉暖,共享單車使用量激增,如何做好共享單車的管理,正成為整個城市亟待解決的問題。

現狀:“任性停放”成本高

“佔用消防通道、盲道、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停放在公交站和綠化帶內的車輛,一律予以暫扣。”4月10日上午,在繁華的中山路,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監察一支隊的執法人員沿街巡查,在詳細登記車輛信息後,把一輛輛停在上述“禁停區域”的共享單車搬上了廂貨車。

“拉運車輛是通過招投標僱傭的,從首府廣場到內蒙古醫科大學附屬醫院路段,一車裝25臺違規車輛,每天要跑四趟。”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監察一支隊支隊長包良告訴記者,城管部門對共享單車投放及後續產生的亂停亂放行為採取集中暫扣封存方式開展整治行動,依據《呼和浩特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第一款“禁止在道路、橋樑、人行天橋、地下通道、廣場及其他公共場所設攤經營和堆放物品”及第三款 “違反本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暫扣其違法經營、堆放、搭設的物品,可處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等規定,對共享單車運營企業作出行政處罰,在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接受行政處罰後,城管執法部門對暫扣車輛予以解除扣押。

除了暫扣違規停放車輛的支出,城管執法隊員還在規範停放車輛方面付出了很大的人力成本。“市區兩級城管執法人員巡查中見到了亂停亂放的共享單車,就不得不放下手頭其他日常工作,當起義務搬運工,對工作效率也造成了很大影響。”包良說。

難點:不受約束的“共享”

在臺閣牧鎮西二環與南二環交會處的呼和浩特市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有兩塊採用封閉式圍擋設置的場地,佔地約1500平方米,專門用來停放暫扣的違規共享單車。4月12日,這裡“暫扣”的共享單車及助力車的數量是868輛。“在此之前,城管執法部門多次約談共享單車運營企業,但目前看來並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此次整治行動,依法暫扣是手段不是目的,是為了倒逼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出臺適合的管理手段。但暫扣車輛並不能直接約束運營企業,只有數量影響到運營企業的運轉,運營企業才會主動上門接受行政處罰。”包良說。

根據各個共享單車提供的數據來看,哈羅單車投放共享單車7萬輛、助力車1.2萬輛,青桔單車投放共享單車2萬輛、助力車1萬輛,美團單車(原摩拜單車)投放車輛6000輛。超過10萬的總量來看,868這個數字明顯不足以對共享單車的運營形成約束,這也意味著僅僅依靠“暫扣”手段,需要城市管理成本的持續投入。

與龐大的車輛投入相比,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在管理方面的投入顯得杯水車薪。哈羅單車一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市共享單車的運營維護人員有100名,仍在招募當中,準備增加至120名。相對於總數超過8萬的運營中車輛,人均管理車輛的數量是800輛左右,且需要在各個重點區域奔波巡查,這樣的管理力量明顯捉襟見肘。

“亂停亂放的行為隨機性太強了,前腳擺放好走了後腳就有人又把車隨便放,我們也很頭疼。”在火車東站附近,一位騎著哈羅單車巡查轄區的運維員告訴記者,市民不受約束的亂停亂放讓管理人員也有苦難言。

方向:共治才是管理良方

解決了城市交通“最後一公里”問題,方便市民綠色出行的共享單車有著巨大的需求量,其有序的發展正經歷著從發生、發展到成熟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城管部門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不斷將管理向精細化方向推進。市區兩級城管部門一方面在聯合相關部門施劃共享單車停車位,為市民使用共享單車提供更多便利,宣傳文明騎行有序停放,一方面加強對亂停亂放行為的監管,探索企業信用考核體系的引入,對企業運營行為進行有效約束。

共享必須共治,而且要嚴治,才能真正讓共享走得更遠更健康。除了城市管理者的努力,共享單車這一行業的健康發展也有賴於運營企業的自律和市民文明守序的自覺。只有“管理者+運營者+使用者”三方合力,才能真正實現共享單車方便與有序的有機統一。(記者 孫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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