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浙江檢察機關起訴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國家安全日|去年浙江檢察機關起訴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在第5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來臨之際,浙檢君從浙江省檢察院第二檢察部相關負責人處瞭解到,2019年,浙江檢察機關共受理審查起訴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7894件28288人,提起公訴16543件168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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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日|去年浙江檢察機關起訴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國家安全日|去年浙江檢察機關起訴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受理審查起訴的槍支、彈藥、爆炸物類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其中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182件328人,同比下降47.2%和52.8%;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177件235人,同比下降19.2%和11.3%。同時,積極履行檢察監督職能,共計監督立案2件,追訴漏罪漏犯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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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審查起訴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類案件主要涉及放火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其中放火罪128件129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88件12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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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審查起訴的生產安全類案件主要涉及重大責任事故罪和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其中重大責任事故罪91件135人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14件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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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日|去年浙江檢察機關起訴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16543件16811人

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中,最常見的是交通安全類案件,主要涉及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其中受理審查起訴交通肇事罪4017件4035人;危險駕駛罪(俗稱“醉駕”)23120件23184人,同比上升24.5%和24.6%。由於近年來浙江政法機關始終堅持對“醉駕”犯罪高壓打擊態勢,該類案件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中佔比最高。

“近年來,浙江檢察機關積極發揮檢察職能,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中,最常見的是交通安全類案件,目前,省檢察院已部署對交通肇事類及安全生產類案件進行專題調研,以統一全省執法尺度,完善社會治理,為實現省域治理現代化作出檢察貢獻。”省檢察院第二檢察部主任呂獻說。

延伸

浙江檢察機關在依法嚴厲打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社會大局穩定上都有哪些具體做法?

辦理“醉駕”案件時,嚴格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根據不同犯罪情形對犯罪嫌疑人作分化處理,並積極貫徹訴源治理理念,推動省公檢法三家修改“醉駕會議紀要”,在保持查處“醉駕”力度不變的前提下,移送法院審理的醉駕案件下降。

辦理槍支、彈藥、爆炸物類案件時,嚴格貫徹2018年“兩高”《關於涉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的槍支、氣槍鉛彈刑事案件定罪量刑問題的批覆》,在案件審查時綜合販賣氣槍、鉛彈的社會危害性,以及行為人主觀認知、動機目的、一貫表現、違法所得等情節,結合行為人認罪認罰情況,積極履行公訴裁量權。

辦理生產安全類案件時,嚴格依法指控的同時,積極以檢察建議形式督促涉案企業查補安全生產漏洞,推進相關職能部門強化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

來源:浙江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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