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首部岩画类地方性法规出台

近日,《嘉峪关市黑山岩画保护条例》在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获得批准,标志着甘肃省首部岩画类地方性法规出台。

据了解,嘉峪关市黑山岩画是中国北方岩画的典型代表,是甘肃一处被列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的岩刻石画,对研究古代西北地区民族的生产生活、民俗宗教和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黑山岩画是甘肃省少有的石刻类宝贵历史遗产,具有不可复制、不可再生性。制定《条例》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的举措,也是弘扬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的需要。

《条例》突出地方地方立法“小而精”,不设章节,共23条,明确了黑山岩画保护的适用范围、保护对象、保护原则、保护机制、保护机构的职责、研究利用、禁止性规定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体现地方立法简洁、实用。嘉峪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贾培成接受采访时表示,制定《条例》就是要具体解决黑山岩画保护问题,条例明确具体,禁止做什么,开门见山,《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禁止的行为,紧扣破坏岩画最突出的问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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