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檢察參與調解,助推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4月13日上午,在新昌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行政争议调解室,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首次合力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有效化解争议纠纷。


新昌检察参与调解,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19年下旬,新昌县羽林街道拔茅村村民许某因其承包经营的0.1543亩农用地被该村平整建设,遂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同年12月25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书面答复。但许某认为该局未对其反映内容进行处理,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于2020年3月16日,向县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规定,县法院邀请县检察院参与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收到邀请函后,县检察院立即向当事人了解争议内容和诉讼请求,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会。协调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答复内容进行详细说明。经多方合力释法说理,许某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答复表示满意,当场向县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的申请,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重要体现,也是推动行政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县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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