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泼脏水这种事,我遇到过两次……

欧阳修:泼脏水这种事,我遇到过两次……

庆历五年,北宋的朝廷,很不平静。

保守派空前团结,齐声反对新政,仁宗被逼无奈,只得将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全部赶出京城。

解决了三个宰辅之臣,保守派依然没有消停。

他们又把枪口,瞄向了主政河北的欧阳修。

但欧阳修为人正派,做官清廉,他们绕了地球一圈,也没有找到任何污点。

就在保守派快要放弃的时候,机会来了。

欧阳修的妹妹,嫁给了二婚的张龟正。

不久,丈夫病逝,孤苦无依的欧阳氏,又回到了娘家。

一同带过来的,还有张龟正前妻的女儿,七岁的小张氏。

张氏长大后,欧阳修把她许配给了堂侄欧阳晟[shèng]。

欧阳晟时任虔州司户,期满后回京复命。

在前往开封的路上,他竟然发现,张氏与家仆有染。

一怒之下,他将两人告上了法庭。

在古代,「通奸」可以定罪入刑,《尚书》甚至规定,「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物理阉割,斩草除根。

按照宋朝律法,通奸之人,也是「男女各徒一年半,有夫者二年」。

如果罪名坐实,张氏和仆人,肯定都要进监狱。

大堂之上,张氏又惊又怕。

为了减轻罪行,她竟然「自抬身份」,谎称在出嫁之前,已与舅舅欧阳修,有过肌肤之亲。

他可是龙图阁大学士,就问你们怕不怕!

一言既出,满座皆惊。

关于这件事,古书《行营杂录》里,还有另一个版本。

欧阳晟在赴京途中,接受太守宴请,回来后却大吃一惊,妻、妾与行李,还有租乘的小船,全都消失不见。

等到了京城,央请官府出面,才破了这桩离奇的失踪案。

原来是他的小妾,与艄公私通,被张氏当场撞破。

张氏准备家法伺候,反被小妾所诱,两人都成了艄公的姘头。

然后三个人一起,划着小船,直奔京城,只留下欧阳晟,孤身一人,进退不能。

如此离奇的情节,即便都市言情狗血剧,也不敢这么写啊。

气到浑身发绿的欧阳晟,立刻要求开封府,严惩不守妇道之人。

开封府尹杨日严,曾因徇私舞弊,受到过欧阳修的弹劾。

为报一箭之仇,他便在公堂之上,对张氏威逼利诱,让她承认与欧阳修有过私情。

张氏无奈,只得「如实供认」。

这两个版本,情节虽有出入,结论却基本一致:欧阳修与外甥女的「绯闻」,不属实。

审理此案的判官孙揆[kuí],也认为张氏之语不足信,只定了她和家仆的罪行,没有再追问欧阳修的事情。

保守派听说之后,欣喜若狂,觉得大有文章可做,马上成立专案组,由太常博士苏安世领衔,重启对张氏一案的调查。

他们翻箱倒柜,掘地三尺,终于找到了两个「铁证」:

一是张氏的梳妆盒里,发现了以欧阳修的名义,为张氏购买田产的地契。

二是欧阳修多年前写下的一首小词:

江南柳,叶小未成阴。人为丝轻那忍折,莺嫌枝嫩不胜吟。留著待春深。

十四五,闲抱琵琶寻。阶上簸钱阶下走,恁时相见早留心。何况到如今。

——《望江南》

在谏官钱勰[xié]、钱逸明等人看来,欧阳修的这首词,就是专为张氏所写,而且轻薄露骨、不堪入目。

特别是最后一句,「恁时相见早留心。何况到如今」,完全可以证明,欧阳修收留张氏,不是出于好心,而是深怀恶意。

当初,欧阳修出知河北,曾有人提议,让大太监王昭明同行,协理地方政事。

欧阳修一万个不同意,称内侍监政,史无前例,宁可辞官,也不愿受此奇耻大辱。

朝廷这才作罢。

保守派都以为,王昭明肯定怀恨在心。

这次重审张氏,宰相特意请他监审,想来个借刀杀人。

万万没想到的是,王公公却是个很MAN的人。

看到苏安世起草的罪状,他义正辞严地发出警告:

「我常在皇上左右,他每天都会说起欧阳修。你们这么弄,无非是迎合宰相,万一天子追究起来,你看咱们两个人,砍谁的脑袋比价合适?」

苏世安一身冷汗。

加上现在的张氏,已经推翻之前的供词,苏博士掂量再三,决定还是维持原判,不采信张氏与欧阳修的「通奸」之说。

但为了应付宰相,他又上书朝廷,弹劾欧阳修动用张氏资金,为自己购田置地。

很明显,这不是保守派想要的结果。

宰相勃然大怒,指使门下谏官,再次对欧阳修狂轰滥炸,继续向仁宗施压。

最终,欧阳修被降为滁州太守,苏安世和王昭明也被贬为州府监税。

但欧阳修的罪名,朝廷却写得含糊不清:

知出非己族,而鞠于私门;

知女有室归,而纳之群从。

张氏之资,券既弗明,辩无所验。

张氏不是妹妹亲生,你不该收养进门。

张氏有她的族亲,轮不到你把她许配给人。

田产地契,登记不明,无法查证,你家的资产管理,混乱之极。

这算哪门子罪行?

明明无罪之身,却被外放出京,在北宋做官,果然如履薄冰。

欧阳修到任之后,立刻就为自己喊冤正名:

臣生而孤苦,少则贱贫,同母之亲,惟存一妹。

丧厥夫而无托,携孤女而来归。

张氏此时,生才七岁。

臣愧无蓍龟前知之识,不能逆料其长大所为。

在人情难弃于路隅,缘臣妹遂养于私室。

然其既嫁五六年后,相去数千里间,不幸其人自为丑秽。

然臣自蒙睿奖,尝列谏垣,论议多及于权贵,指目不胜于怨怒。若臣身不黜,则攻者不休。

妹妹是我唯一至亲。

夫丧家散,带着孤女前来投奔,于情于理,我不能不问。

以我的名义,帮她们购买田产,无须刻意避嫌。

如今张氏出嫁六年,相隔千里,我又岂能预料,一个七岁的女孩,后来会守身不正?

这么多年担任谏官,得罪了太多人。

我一天不被罢黜,他们就一天不会停止攻击。

欧阳修的冤屈,仁宗自然清楚。

当初降他的职,也是为了缓和党争、稳定局势,不得已而为之。

三年后,仁宗便将他改为扬州太守,不到一年,又召他回京,继续委以重任。

熙宁年间,欧阳修已年近花甲,官至宰辅,诗文传天下,门生无数。

但庆历年间的脏水,又换了一个马甲,当头泼下。

妻弟薛良孺,因荐人失察,被谏官弹劾。

他致信欧阳修,希望位高权重的姐夫,能够找人运作,帮他豁免罪责。

耿直的欧阳修,却上书朝廷,建议秉公处理,不要法外开恩。

薛良孺最终被免官,恼羞成怒之后,他竟编出一个天大的谎言,称欧阳修与儿媳吴氏私通,有「帷薄之丑」。

这种花边新闻,向来最受吃瓜群众欢迎。

加上爆料之人,又是欧阳修的至亲,大家都觉得,此事相当可信。

于是,一夜之间,欧阳修与儿媳的丑闻,传遍京城。

政敌迅速抓住这个把柄,弹劾欧阳修「不重私德」「帷薄不修」。

由于「帷薄之私,非外人所知」,朝堂上下,除了吴氏的父亲,上书为女儿辩解,没有一个官员,敢为欧阳修直言。

欧阳修百口莫辩,只得连上多道奏折,请求朝廷彻查,早日还他清白:

伏缘之奇所诬臣者,乃是非人所为之大恶,人神共怒必杀无赦之罪,传闻中外,骇听四方。

若实有之,则必明著事迹,暴扬其恶,显戮都市,以快天下之怒。若其虚妄,使的然明白,亦必明著其事,彰示四方,以示天下之疑。

若托以暧昧出于风闻,臣虽前有鼎镬,后有斧钺,必不能中止也。

轻薄于晚辈,是人神共怒、必杀无赦的「大恶」。

确有此事,必当万死。

若属诬陷,则应查清。

如果任由暧昧风闻,四处窜行。

即便前有刀山,后有火海,我也要奋力阻止。

字里行间,仿佛能够看见,愤怒的欧阳修,气得浑身发抖。

好在神宗皇帝,历来敬重欧阳修。

事情发生后,他已写下多篇手诏,安抚欧阳修:

春寒安否?前事朕已累次亲批出,诘问因依从来,要卿知。

朕已多次批示,追问传闻出处,有一丝眉目,必当告知于卿。

春暖久不相见,安否?数日来以言者污卿以大恶。

朕晓夕在怀,未尝舒释。故累次批出,再三诘问其从来事状,迄无以报。

爱卿的事,朕一直在关注,再三要求弹劾之人,提供确凿之证,至今都无回音。

显然,这又是一则谣言。

不久,神宗便「出榜朝堂」,告知文武百官,欧阳修的事情,纯属「虚妄」。

然后,又召老欧进宫,彻夜长谈,希望他放下包袱,「视事如初,毋恤前言」。

但此时的欧阳修,已经心生倦意。

尔虞我诈的官场,党争不息的朝廷,不值得。

他递上多封辞呈,却始终没有得到恩准。

直到王安石执政,欧阳修不支持变法,朝廷才同意他离开京城。

到蔡州当了一年太守之后,公元1071年,欧阳修正式退休,又一年,病逝于颍州,享年六十六岁。

欧阳修曾说:「少时有僧相我,耳白于面,名满天下,唇不著齿,无事得谤」。

此话是不是僧人所说,已经无从考证。

但欧阳修「名满天下,无事得谤」,却是不争的事实。

为什么会这样?

许多人都认为,是年轻的欧阳修,写过太多艳词,落人口实。

清代的徐士銮[luán]也称,如果老欧平生不作艳语,那些宵小之徒,根本无法下手。

他甚至由此感叹,「是以君子当自慎也」。

这就有点冤枉老欧了。

北宋宴饮成风,文人士大夫,在推杯换盏之余,为歌姬舞女填词助兴,是很常见的事,不能苛求他一人免俗。

更何况,那些「强整罗裙,偷回波眼」「半掩娇羞,语声低颤」般的艳词,是否出自老欧之手,仍是未知数。

南宋的两个文学家,曾糙和王灼都认为,「当时小人或作艳曲,谬为公祠」「欧阳永叔所集歌词,自作者三之一耳,其间他人数章,群小因指为永叔起暧昧之谤」。

也就是说,有人先写好艳词,署上欧阳修的名字,为他立起「风流好色」的人设,再炮制与人偷情的故事,以此作为弹劾的证据。

如此缜密的攻击链,自然非政敌不能为之。

北宋党争的激烈程度,丝毫不亚于晚唐,范仲淹、司马光、苏轼、秦观,甚至女词人李清照,都曾经是党争的牺牲品。

身处风口浪尖,欧阳修又岂能幸免?

加之他性格耿直,多次担任谏职,言辞激烈,论事切直,得罪的人,自然不在少数。

如此,「无事得谤」,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甚至,欧阳修与外甥女之间,那段根本不存在的「绯闻」,能够流传千年,也和他爱憎分明、刚强直爽的性格有关。

至和年间,他曾奉诏主编《新五代史》。

大半生都在排斥佛教的欧阳修,对虔诚礼佛、广修庙宇的吴越王钱镠[liú],并无好感。

再加上张氏一案中,钱勰、钱逸明等人所为,确实略显阴毒。

欧阳修便在史书中,对吴越王室,做出了有失公允、甚至极为偏激的评价,称其骄奢淫逸、强征暴敛,「非有德泽施其一方」「重敛其民以事奢僭,下至鸡鱼卵鷇,必家至而日取」。

这自然得罪了钱氏一族。

于是,钱氏后人便在《钱氏私志》中,记下欧阳修的「乱甥」之事。

这也是最早刊载此事的古书,后来的各种版本,全都衍生于此。

(有文章说,欧阳修撰写《五代史》在前,钱勰、钱逸明中伤在后,这明显不符合时间逻辑)。

到了近代,钱钟书老先生主编《宋诗选注》时,曾选入欧阳修《啼鸟》一诗:

我遭谗口身落此,每闻巧舌宜可憎。

春到山城苦寂寞,把盏常恨无娉婷。

并在诗旁,作了如下注解:

《居士集》目录以此诗编在庆历六年。庆历五年欧阳修因甥女张氏暖昧之事,被人诬告,他出知滁州。“谗口”就指捕风捉影攻击他的政敌。

对此,有人做出了过度联想。

认为钱钟书重提「暧昧」之事,是作为钱氏后裔,有意为之。

客观而言,钱老先生此举,确实又宣扬了一把欧阳修的「绯闻」。

但他已经注明,这是「诬告」,属于「捕风捉影」。

作为一个学者,他表现出了应有的公正。

倒是那些质疑钱老先生用意的人,是不是又想添油加醋,继续为谣言带节奏?

这和北宋庆历、熙宁年间,欧阳修「绯闻」缠身的时候,那些看热闹不嫌事大的人,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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