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放稳岗返还金1.2亿元

青海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疫情阻击战的同时,及时制定财税政策助力援企稳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从返还失业保险、减免租金、降税等方面加大对复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截至3月下旬,累计为4899家参保企业发放1.2亿元稳岗返还资金,预计减免房屋租金约400万元,自3月1日至5月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由3%降低至1%,预计为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税2亿元左右。

省财政厅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作用,鼓励企业尽快复工复产,分两批安排企业稳岗返还资金1.2亿元,用于企业发放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确保职工生产生活不受影响,累计惠及参保企业4899家、职工28.68万人。明确疫情期间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场地租金,减免期限暂定为6个月,预计减免租金约400万元,切实减轻因疫情对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造成的压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共渡难关。

对我省14家单位进口的37种防控疫情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自3月1日至5月底,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由3%降低至1%,预计为我省小规模纳税人减税2亿元左右。此外,省财政厅加大财政贴息,推动企业复产。对全国性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的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中央财政贴息,对确定为本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不超过实际利率50%的贴息支持,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采取“先拨后结”方式提前准备,全力支持企业扩大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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