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当庭宣判

寻乌县首例涉疫情诈骗案当庭宣判

视频开庭现场


4月15日上午,寻乌法院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视频公开开庭审理寻乌县首例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以诈骗罪当庭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该院审理查明,2020年1月29日,全国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钟某某在没有口罩来源的情况下,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N95口罩售卖的虚假广告,意图骗取他人钱财。同日,被害人王某某、楚某某、杜某某、欧阳某看到被告人钟某某的广告信息后,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向被告人钟某某支付购买口罩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3500元。被告人钟某某收到钱财后,采取微信下线、手机关机的方式切断与被害人联系。

该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钟某某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判决后,被告人钟某某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该院积极探索创新案件审理模式,充分借助网络技术、音视频传输等科技手段,对案情简单、证据充分、事实争议不大、被告人自愿认罪、应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在征求被告人意见后,利用远程视频方式对案件进行审理,既突破了传统的庭审方式,又降低了押解被告人的风险,节省了司法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实现了信息化与司法办案的深度融合。随着技术水平的提高与成熟,该院日后将进一步拓宽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案件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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