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馮·提爾的電影總是讓人一言難盡。我每次看完大腦都會抑制不住地高速旋轉,企圖將思緒無限蔓延去探討裡面呈現的每一個命題,彷彿有萬千個想法足以寫出一部鉅細無遺的《紅樓夢》,卻理不出任何頭緒。
《狗鎮》、《黑暗中的舞者》、《憂鬱症》,以及今天我要探討的《女性癮者》都是如此。
這就是為什麼,在看完這個兩部曲一個多月後,我才能夠提筆釋放一點自己的思緒。
《女性癮者》以章回敘事手法講述了一個女性癮者(女性慕男狂)向一個知識淵博的老處男講述自己一輩子的性經歷。
正如豆瓣上有人評論的:聽一個經歷豐富離奇的女性和一個通曉天文地理的男性探討高潮,本身就會讓人高潮。但拉斯·馮·提爾的野心從來不止於此。
然而,拉斯·馮·提爾從來都是更加擅長提出問題而不是探討答案。
《女性癮者》裡提出了太多問題和論點,每一個點都值得花大篇幅去深入探討,可惜,導演在每一點上都幾乎淺嘗輒止。
這倒是給了觀眾,我,巨大的自由思索空間。
總有那麼幾個命題特別吸引我:
結局處令人費解的反轉,
關於人性虛偽的討論,
以女性性接納引發出的女權思考,
政治正確與民主之間的曖昧關係,
宗教與符號學的象徵意義,
性癮和性冷淡的心理學成因,
精神性虐與肉體性虐的異同,
過度理性化是否是長期慾求不滿的自衛反應,
想法與行動是否可以隔離以及我們被哪一種所定義,
思維究竟是被感官所限制還是被啟發。
除去引人入勝的故事和刁鑽深邃的話題,這部電影其實還有很多有趣的細節。
如片頭潮溼僻靜的陋巷和老男人沉悶枯燥的生活瑣事的畫面配上嘈雜的死亡金屬的背景音樂本身就有種打破現實的荒誕感。
整部電影裡充斥著的各種違和。
如果有時間,有心情,我倒是很想把這些話題和細節拿出來分別都探討一番。
今天,我想先探討其中的一個場景。
話題出現在第二部,chapter “The Dangerous Man”.
在Joe的講述中,她很自然地用“黑鬼”這個詞指代與她約炮的兩個黑人男性。
Seligman 立刻提醒她:You shouldn’t use that word, it’s not what you call politically correct.
Joe:But in my circles, it’s always been a mark of honour to call a spade a spade. Each time a word becomes prohibited, you remove a stone from the Democratic foundation. Society demonstrates its impotence in the face of a concrete problem by removing words from the language.
Seligman: I think society would claim that politically correctness is a very precise expression of democratic concern for minorities.
Joe: And I say that society is as cowardly as the people in it, who in my opinion are also too stupid for democracy.
Seligman: I understand your point, but I totally disagree. I have no doubt in the human qualities.
Joe: The human qualities can be expressed in one word: hypocrisy. We elevate those who say "Right" but mean "Wrong", and mock those who say "Wrong" but mean "Right".
這是非常有意思的一段對話,可以引申出好幾個值得深入探討的話題。
為了不至於太泛泛而談,我只允許我自己深入討論三個話題。
但首先,請允許我強調我的立場:
我堅決反對任何類型的歧視;我不站隊,也不對我自己的屬性做任何定義;我堅持把每個人都當做獨立的個體來尊重,無關種族、性別、性取向、或者吃沙拉喜歡配哪種醬。
Chapter 1 政治正確的矯枉過正
我在一個嚴重性別不平等與性取向歧視的環境中長大,不久前又換到了性別平等、性取向包容、種族大融合(是否實現了種族平等值得商榷)的國家,所以對這個議題感觸良多。
但就在紐村這樣一個包容的國家,幾個月前也發生了一件引起熱議的事情:
一對女同couple計劃來紐村舉行婚禮,提前在當地一家知名的蛋糕店預定了婚禮蛋糕。
然而幾天後收到店主的拒信——因為同性婚姻有違這位店主的信仰,所以拒絕為這對couple做蛋糕。
此事被那對couple爆到網絡上,還po出了店主發來的郵件。
而網友們對此事的觀點大抵可以分為兩派:
一派指責店主歧視同性戀,宣揚政治正確;另一派支持店主,表示個人的選擇應當被尊重。
我認為這是很有趣也很典型的一個例子,正好詮釋了我一直在思考的問題:如何定義歧視?
如果我不喜歡和比我矮的人交朋友,所以就對他們敬而遠之,但我並沒有在任何場合對他們無理。那這算是身高歧視還是純粹的個人偏好?
如果一個服裝設計師覺得自己設計的衣服要淺膚色的人穿才能表達ta的設計理念,所以拒絕招黑人模特。這又算是個人藝術理念還是歧視黑人?
為什麼類似的行為,一種算是個人喜好,另一種卻被定義成了歧視。
當一種行為被政治正確約束時,這些人的個人喜好由誰來尊重?
個人喜好和歧視之間的界線一直非常模糊。
其實除開這些口號,這些表象,幾個世紀來的平權只不過在不斷地改變社會規則和公眾認知。
弱勢群體發現某條規則不利於自身,便發起各種運動推動規則向有利的方向改變。強勢群體在日益強大的弱勢群體的推動下,將這種新思潮定義成了政治正確。
如果哪一天矮個子的人忽然團結起來要求平權,或許“身高平等”也會成為新的政治正確,體檢報告不允許標註身高就會成為新的社會準則。
而那些“個人喜好”,因為涉及的人數過少,過於分散,無法凝聚成足以撼動整個社會的力量,便只能被當做“個人喜好”而一笑置之。
某種意義上,反而保全了個體的自由和尊重。
Chapter 2 政治正確與人性虛偽
政治正確也好,種族歧視也罷,在某種條件下都可以淪為一小群人粉飾醜陋,操縱公眾以達成自己骯髒目的的工具。
聊起這個議題,便再沒有比美國史上轟動一時的辛普森案更加切題。
如果有人對這個歷史事件感興趣,推薦去看看 O.J.: Made in America (2016) 這部紀錄片。該片對此事件的始末和各方的觀點記錄得非常詳盡。
辛普森的事件,簡單概括起來,就是一個依靠攀附白人權貴而躋身上流社會的黑人,在家暴並最終殺害了自己的白人妻子後,花重金聘請一個白人律師,利用種族歧視的話題和黑人群體對白人司法正義的偏見而成功為自己脫罪的真實歷史事件。
辛普森最開始不過是出生在貧民窟的黑人孩子,被球探發現而走上了職業橄欖球比賽的道路。他自己深諳白人社會的遊戲規則,廣交白人權貴,並一步步攀上了上流社會。
與此同時,他儘可能地與黑人群體保持距離。他拒絕了所有希望藉助他的聲望推動平權運動的黑人協會,也疏遠了自己兒時的黑人朋友。自然的,他的黑人同胞對他也頗有微詞,把他當做白人來看待。
在謀殺案發生之前,沒有人注意他的膚色,沒有人會把他與“種族歧視”聯繫起來。
在謀殺案發生後,他卻在白人律師的建議下主動挑起了“種族歧視”的話題。
一方面,他的律師宣稱白人歧視黑人,如果讓白人當陪審團成員便會妨礙司法公正,所以應該儘量選黑人當陪審團;如果有誰質疑黑人會因仇視白人都做出不公正的判決,那就是在歧視黑人的判斷力。如此下來,當年的陪審團幾乎都是黑人。
另一方面,他把之前一個無辜的黑人被四個白人警察毆打致死,白人警察卻被輕判或無罪釋放的事情拿出來大肆宣傳,在黑人群體面前煽風點火。
在經過漫長的取證和庭審後,無論證據如何確鑿,陪審團的成員們都給這個“之前其實並不喜歡”的人給出了無罪的結論。
他利用整個社會進行得如火如荼的平權運動,和黑人群體對白人司法公正的偏見,成功洗刷了自己的罪行。
你以為律師是在幫助自己圈子裡的好友嗎?
並不是。
案件結束後不久,該律師就主動與辛普森撇清關係,有意避諱自己的這段經歷。多年後被記者採訪時,竟然表示自己很後悔為辛普森辯護。
你以為陪審團成員是智商欠缺被無良律師矇蔽了嗎?
並不是。
在多年後的採訪中,當年的一個陪審團成員毫不避諱地向媒體坦白:自己當年就確信辛普森有罪,但就是要投無罪票,好為那個枉死的黑人同胞復仇。
白人對黑人的不公正待遇激起了黑人的仇恨,黑人的仇恨反過來讓一個白人的正義得不到聲張。這種“冤冤相報何時了”的戲碼是否過於爛俗?
可現實有時就是比戲劇還戲劇。
這個案件,是白人的失敗,但並非黑人的勝利。
這是金錢與權勢的勝利。
倒不需要過多解釋,20年後辛普森因另一個案件自己給自己打了臉。失去了金錢和權勢的辛普森,再也請不起高級律師為他辯護,黑人白人之間的敵意也早已降溫,便因一個小罪被判了重刑。
然而當年,權勢者懂得如何利用社會輿論和弱者的仇怨;被利用者也心甘情願地推波助瀾,甚至企圖反利用來宣洩自己的情緒。
這不是權利的爭奪,不是文明的倒退,這只是人性虛偽的本質。
Chapter 3 民主的定義與民主的可能
無論政治正確是否矯枉過正,無論政治正確是否是上流階層玩弄權術的工具。 但正是因為對“政治正確”的奉行,人們在交談中變得過分謹慎,只要是與之沾邊的話題,眾人皆諱莫如深。
我曾經在午餐時間與一個白人同事聊起不同膚色的皮膚癌患病率,沒說幾句,就有一個路過的同事過來提醒我們不要談論膚色。
不同膚色對紫外線反應的不同是有科學研究的,我們討論的只是科學事實,與種族毫無關係。但因為 skin color 這個字眼可能會觸發某些人的忌諱,為了維持“政治正確”,我們只好閉口不談。
類似的例子數不勝數。
所以什麼是民主?
我們很容易分辨:禁止弱勢群體的人發表自己的觀點明顯是不民主。
但禁止其他群體的人發表與弱勢群體相反的意見是否是民主呢?
弱勢群體的權利一半是弱勢群體本身經過幾代人的努力爭取而來的,另一半是社會文明的進步和其他群體的讓步。
然而如果這種平權的局面要靠“禁止”來維持,平權是否真的達成?
從另一方面說,“禁止”確實是一種保護弱勢群體鞏固社會平等的一種手段。
新的思想通常要經過幾代人的教育和演變才能被整個社會接受。
我們可以設計完美的,平等的規則,但這些規則需要有缺陷的人來執行。
我舉一個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例子。
兩年前我發表了一篇博文,從性侵受害者的去汙名化談到自己支持性服務合法化的立場。有興趣的朋友可以點進去看看:性交易合法化,我投贊成票
這篇博文被推上了頭條號,共計10w+的閱讀量。然而博文下面的評論一片狼藉。
讀者們根本不關心我的立場背後的社會學思考、平權支持、原始肉慾與現代文明之間互相制衡的探討。
他們只關注性。
雖然早有心理準備,雖然這些言論並不能動搖我的立場,但這倒讓我開始思考:當下的社會群體,是否已經做好了接受文明進步的準備?
從民主出發,我們應當讓所有人投票,但最終達成的結果究竟會是進步還是倒退?
制定規則的是少數精英群體,那是中央集權;民主應當是讓社會全體共同抉擇。而社會全體是否能夠理性地做出,比少數精英群體更好的選擇?
在“政治正確”的大環境壓力下,在社會應對沖突的集體無能中,本身就脆弱的民主是否有達成的可能?
當社會中的每個個體都只會以自私地心態面對問題,爭奪利益而無視公正,宣洩情緒而拋棄理性的時候,這個社會的人又是否配得上民主?
倘若放棄民主,又如何應對手握集權的少數群體精英面具下的虛偽本質?
很抱歉,跟拉斯·馮·提爾一樣,我也無法給出一個答案。
我一直很懷疑這種毫無結果毫無意義的深入探討是否尤其價值。我只是本能地,在這類問題上無法自制。
回到《女性癮者》,兩個主角的身份本身就很有象徵意義——一半肉慾,一半理性;肉慾散發著真實,理性中藏著虛偽。
拉斯·馮·提爾的電影中從來沒有救贖,而結尾處的反轉,或許就是導演交出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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