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高县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从三方面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上高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注重畅通企业反映诉求渠道,优化办案方式,提升服务水平,助推各类企业依法有序复工复产。

一是开辟涉企信访“绿色通道”。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办理涉非公企业和企业家案件和信访的“绿色通道”,每天安排专人在疫情防控时期主要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企业来访,对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控告、申诉、民行抗诉,优先受理、快速办理和及时反馈,灵活采用电话、去信等方式,落实“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努力做到“最多跑一趟”“一次就办好”。

二是积极优化司法办案方式。坚持打击与保护相结合,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犯罪的同时,坚持落实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在涉企人员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对符合从宽条件的案件依法从宽从速处理,避免因执法办案行为对经济运行和企业复工复产活动产生负面影响。如对某实业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周某某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案件承办检察官认为周某某已经偿还了被害人的债务,社会危害性小,遂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减少司法办案对该公司复工复产的不利影响。

三是加大涉企检察服务力度。依托县工业园区工商联分会检察联系点、非公企业维权工作办公室等载体,与县工商联、工业园区管委会加强联动,通过对园区企业开展电话访问的方式,了解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收集企业在疫情防控时期遇到的问题和反映的建议,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落实院领导与重点非公企业挂点制度,建立“检企对接服务联络群”,将县域重大非公企业都纳入进来,在群内发布上级关于复工复产的法律法规,听取企业诉求,为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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