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的可以当庭“怒斥”“毒贩”吗?

近日一则“女审判长当庭怒斥毒贩”的新闻,出现在大众视野中。

实际情况是某广播电视台官方账号发布了临泉县人民法院一起毒品案件的审理现场视频,视频中女审判长当庭斥责毒贩,但经过部分媒体使用煽动性的词语渲染后,变成了“女审判长当庭怒斥毒贩,网友狂赞”。

笔者认可报道代表的正能量之后,长时间形成的法治思维不禁提醒大脑:法官是不是需要理性审判?是不是要保持中立、客观、公正?可以带有激动情绪审判吗?这样会否影响依法的定罪和量刑?


带着这点疑问笔者打开了视频:


法官真的可以当庭“怒斥”“毒贩”吗?


以下是审判长原话:


“你四肢健全,你又没有病、没有残疾,你上外边干啥一年不管挣个几万块 ,你三个儿,三个儿可管出去打工,一年可管挣个几万块?”
“你对不起政府!这个毒品我只能说,你听我讲完好吧,这是公安机关发现得早,从郭村那地方截下来的,如果截不下来这个毒品流入社会,还不知道谁吸上。”
“你光为了你小孩,你叫人家小孩吸上了,人家小孩都不是小孩吗? 人家小孩都活该吸毒吗?”
“为了那一点钱,1000块钱可够买几克毒品,要是你吸上毒了,你1000块钱够买几克毒品?够你吸几天?那祸害的是多少个家庭?”


一、法律法规对法官“怒斥”行为的规定

法官作为国家司法人员,应当严格依法司法、依法行使审判权,那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笔者搜索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7)》等相关规定。

发现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通知中规定:

第十三条
自觉遵守司法回避制度,审理案件保持中立公正的立场,平等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偏袒或歧视任何一方当事人,不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
第二十二条
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避免盛气凌人、“冷硬横推”等不良作风;尊重律师,依法保障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坚持文明司法,遵守司法礼仪,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行为规范、着装得体、语言文明、态度平和,保持良好的职业修养和司法作风。

由上述法官的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规定可以看出,要求法官在庭审中应态度平和、避免盛气凌人,不允许带有情绪工作。

笔者认为,从法理上讲,法官如果产生了不稳定的情绪,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审理的公正性,从而影响客观公正地定罪、量刑,所以司法应当理性,不应冲动!


二、本事件中法官是否真的“怒斥”了毒贩?

笔者反复查看视频后认为:

第一,法官全程语气平和,面不改色,并不属于“怒斥”状态。

“怒斥”的特点多是声音分贝高于平常,并伴有面色愤怒。而视频中本案法官全程音量平稳,并无愤怒之色。反而像是苦口婆心的劝导,那么这样便不符合“怒”这一特性。

第二,法官存在训诫的职能性。

法官本身作为一个司法职位,对于违反法律的情况,自然存在纠正之作用,所以法律赋予其训诫之职能。当本案中被告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产生模糊认识时,法官自然要矫正其认识,进行相关法治教育,避免日后再次违法犯罪。

综上,本事件中法官并无情绪激动的“怒斥”行为。

下面就是媒体编辑的问题了。本应是“法官对被告的法治教育”,俨然成为了“女审判长当庭怒斥毒贩,网友狂赞”,这里面可能有吸引读者,增加热度,人为制造“冲突”的成分。

最后,笔者之所以形成本文,是希望“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不希望公众对法官法定职能、法定准则与法官正确开展庭审产生误解。


法官真的可以当庭“怒斥”“毒贩”吗?


法官真的可以当庭“怒斥”“毒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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