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启动“回头看”确保制度建设与执行“落地”

“我们检查发现你单位个别制度修订不规范,如下属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中存在与法律法规不符之处,另有请销假制度内容上重复照抄人事规定……”近日,在普陀区民政局党组会议上,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就正风肃纪检查发现的制度建设与执行问题及时向党组作出反馈,并约谈分管领导,督促落实整改。

日前,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综合区委巡察中发现的制度方面共性问题,以及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对各单位开展的制度建设与执行相关检查情况,在各授权监督单位启动了制度建设与执行“回头看”专项督查工作。

“制度制(修)订议事程序或发文不规范;内容上还存在照搬照抄、机械套用现象;制度立废不及时,缺乏可执行性;干部职工对制度知晓度不高、掌握不清、执行力不强……”据了解,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共梳理了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各授权监督单位党组对标检查内容,重点围绕纪律作风长效机制、按照“清廉普陀”建设要求立足职能健全内控机制开展全面检查。

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表示,各授权监督单位党组已将制度建设与执行“回头看”专项工作排上日程,结合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落实牵头领导、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发动各科室部门、下属单位及托管企业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将自查自纠自我规范工作落细、落实、落到位。

此外,该纪检监察组还拟定了《制度建设与执行“回头看”自查表》,指导帮助各授权监督单位区分制度建设与执行的“有效、修订、新建、废除”以及“有待修订、有待新建”六种情形,落实议事规则或发文情况,并针对“有待修订和新建”情况排定具体时间表。

《自查表》的拟定是为了促使各单位对本单位自身制度建设与执行做到情况明、问题清,既要重视总结先进工作经验,把现有成熟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又要针对存在问题,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对须配套未配套的制度、应制定未制定的制度、需修订应完善的制度,列出制度清单、提出完善措施、明确出台期限,结合各单位实际积极研究规范、开展制度创新,逐步扎紧制度笼子,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提供制度保障。

“下一步,将加强对‘回头看’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我们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区纪委监委驻区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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