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45001:201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條款解析-6.1.2.1危險源辨識

一、標準條款

ISO45001:2018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條款解析-6.1.2.1危險源辨識

二、條款解析

(1)首先了解幾個重要的概念。

1)危險源。危險源是指可能導致人身傷害和健康損害的潛在根源。危險源包括可能引起人身傷害或危險狀態的潛在根源,或可能因暴露導致傷害和健康損壞的情況。

危險源由三個要素構成:潛在危險性、存在條件和觸發因素。在OHSAS18001:2067中雖然也提到危險源這一概念,是將其放在危險中,屬於危險的一種情形(根源、狀態或行為,或他們的組合)。而在ISO45001:2018中,危險源更加強調是潛在根源,物的狀態及人的行為都被包含在其中。並強調了“潛在”這個概念,即這一根源並不一定是顯露出來的,因此需要主動、持續地辨識。危險源辨識的概念大致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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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要危險源與重大危險源。重要危險源,是從安全風險管理角度來說,是從識別出的所有危險源中通過評估確定的要優先管控的那些危險源。判定標準由企業自行確定。按照現行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重大危險源特指和危險物質儲存量相關的那些危險源,如化學品倉庫、化工廠,它們是國家、行業監控的重點。(2)危險源辨識是ISO45001:2018的核心內容之一。危險源辨識的目的是將組織在活動中可能存在的危險源都找出來。只有進行了危險源辨識後,才能對已辨識的危險源進行評估,同時考慮現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管理過程包括:危險源辨識、風險評價、風險或危險源控制。危險源辨識是識別危險源、事件,以及它們的起因和潛在後果的過程。風險評價是評估風險程度、確定風險是否可受的過程,包括確定控制措施的效果。風險或危險源控制是基於風險評價的結果,確定和實施對風險或危險源的控制措施。本條款與相關條款的關聯如下圖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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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組織要對其工作活動或工作場所實現系統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控制,危險源辨識結果必須要體現系統性。這種系統性通常體現在如下兩個方面:

1)對組織的工作活動或工作場所的整個生命週期的不同時段,包括規劃、設計、建設、使用運行、改造、更新等,開展危險源辨識。

2)對組織的工作活動或工作場所涉及的各方面要素,包括設備設施、物料、場所環境、工藝等,開展危險源辨識。

(4)危險源辨識過程的輸出結果要為風險或危險源控制提供充分的信息,識別出具體存在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以及可能導致事故的完整因果連鎖事件和相關因素。並且相關信息都要具體和儘可能量化。.(5)組織應根據特定的目的和範圍開展危險源辨識工作。雖然ISO45001:2018不涉及產品安全(即對產品終端用戶的安全),但應當考慮產品的製造、建設、裝配或測試期間出現的對工作人員的危險源。危險源可能是物理的、化學的、生物的、心理的、機械的、電的或基於運動或能量的。

1)常規和非常規的活動和狀態:①常規的活動和狀態通過日常運行和正常工作活動產生危險源;②非常規的活動和狀態是臨時的或者非計劃的;③短期的活動或長期的活動可能產生不同的危險源。

2)人的因素。①與人的能力、侷限性或其他特徵有關;②應當將使人能安全舒適使用的相關信息用於工具、機器、系統、活動或環境;③應考慮活動、工作人員和組織三個因素,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和對職業健康安全的影響。

3)新的或變化的危險源;①當工作過程惡化、修改、調整,或由於熟悉或環境變化的結果使其進化,可能產生新的或變化的危險源;②理解工作如何實際完成,例如,與工作人員觀察和討論危險源,可以確定職業健康安全風險是否增加或降低。

4)潛在緊急情況:①需要立即響應的、非計劃的或事先未安排的狀況,如工作場所的機器看火、工作場所附近的自然災害,或工作人員正在與開展工作有關活動的另外一個現場;②包括諾如在工作人員從事與工作相關活動的地點發生的民間動亂、需要工作人員緊急微離的情況

5)人員:①工作場所附近、可能受組織活動影響的人員,如路過的人、承包方或近…;②不在組織直接控制地點的工作人員,包括流動工作人員或在其他場所開展與工作相關活動的工作人員,如部政工作人員、公共汽車駕駛員、前往或工作在外方現場的服務人員;③在家工作的工作人員或獨自工作的人員。6)有關危監源的知識或信息的變化:①關於危險源的知識、信息和新的理解的來源可能包括公開發表的文獻、研究和開發、工作人員的反饋、組織自身運行經驗的評審;②這些來源能夠提供關於危險源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的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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