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明代海上貿易空前發展,當時政府從東南亞進口了大量珍貴木材,用於宮廷、園林建築和傢俱製作。明代傢俱用料,主要選用黃花梨木、紫檀木、鐵力木、杞梓木等優質硬木,在傢俱製作中,工匠們充分利用和展示了這些優質硬木的質地、色澤和紋理的自然美,不事雕琢,裝飾洗練,給人一種淡雅清新、純樸和大方的韻味。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明代還有一大批指導木作工程的科技書籍刊刻於世,有《魯班經》、《髹飾錄》、《三才圖會》等。由於明代冶金工業的高度發展,木工的工具也愈加精良,至關重要的一點是,明代木工工具中出現了刨子,可以更準確地加工各種線型和榫卯。在修復木器中,我拆開觀察過明式傢俱的榫卯,發現榫卯的光潔度非常高,榫和卯的配合一絲不苟,嚴緊無隙。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比較講究的傢俱,一般不使用動物膠,究其原因,一是防止在南方潮溼的氣候下,膠著部位黴爛,二是在明代,傢俱已成為高檔商品,漕運北京時多為散件,至北京再行組裝。這一推測可以從舊傢俱結構上打的各種記號上得到證實。這些符號有蘇州碼、吉祥話、八寶圖案等,雕鑿認真,足以說明是為異地組裝服務的。散運北方再組裝的另一個原因可能是為克服南北方木材含水率的差別,使組裝好的傢俱更牢固。同時也減少了外表的碰撞磨損。這些做法發展到了清代,便有些過頭,形成了如太師椅活插扶手這樣的只重方便,不重結構牢固的工藝習慣。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明代傢俱的結構承繼宋代傢俱,又較前朝更加合理巧妙,確立了以“線腳”為主要形式的語言的造型手法。加工精緻入微,現存的明代傢俱,有的腿足部,爛掉了一二寸,上體結構絲毫不走樣,體現出工匠對木質特性的透徹認識和結構設計的卓越水平。明代中期,許多文人亦參與和投入到傢俱的設計中,使明代傢俱表現出一種明快脫俗、清朗悅人的風致,成為中國傢俱的典範。另外,促使明式傢俱形成的原因。前者可由如《金瓶梅》等市俗小說中瞭解。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至於皇帝參與木工操作一事,有確切記載。明代曾有兩位皇帝親自操斧,製作傢俱。技藝之精,超過御用工匠。這兩位皇帝一位是“朱由校”,另一位是……想不起來了。另外,明代還從各地木工中挑選了一大批優秀人才,作為工部官吏,當時有“匠作班朱紫”的歷史記載。著名的工匠有陝西韓城的郭文英,江蘇吳縣的蒯祥等,都是木工出身,官至工部侍郎、尚書等職,食正一品俸,位極人臣。這些都是推動明式傢俱發展的客觀條件。


明式傢俱的特徵

明代傢俱細分可劃出許多流派,產地不同,用料各異,如講特性,往淺裡說:明代傢俱素潔,不像清式傢俱繁複,雕龍刻鳳。其二,結構整體性強,清代傢俱各部件顯分離狀,一個坐,上面是板式,下面是空式,不連貫。明代傢俱講求一致性,多采用“一木連作”,上下貫通。其三,明代傢俱的比例推敲適度合理,清傢俱雕琢雖美,比例失調、結構鬆懈。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明式椅子的靠背板與兩框空檔的空間尺寸,都經過反覆推敲,選定在最恰當的位置,椅腿的粗細與椅盤的寬窄,腳踏棖與扶手的粗細選擇,非常嚴格。真可謂增一分則長,減一分則短。還有一點明顯的區別是“明圓清方”。不管是局部圖案、部件斷面,還是整體的造型風格都是這個感覺,這個差別也可從明清兩代的服裝兵器等門類的造型上找到。是個規律性的東西。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明代傢俱和臨時工傢俱的區別

學術界爭論過很長時間。明式傢俱的一般定義是,明代至清代前期生產的,以黃花梨木、紫檀木、紅木、鐵力木、烏木、楸木、楠木等為主要用材的具明代風格的優質傢俱,由於形成年代主要為明代,故稱明式。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所謂清前期應包括康熙後期、雍正,及乾隆早期。這個階段是明式傢俱的鼎盛期。藝術性、工藝性,產量都達到最高的水平。也是清式傢俱發生、發展、定型的時期,是一個明式清式交替期。所以清前期生產的傢俱並非全是明式,也有清式,也有說不清的“式”。關於現代生產的明式傢俱該不該叫明式傢俱的問題,學術界持否定態度,認為“明式”雖是一個“式”字,約定俗成已經是一個特定的概念。新仿的“明式傢俱”,不管仿得多像,也不是明式傢俱,應稱“仿明傢俱”。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客觀準確地給明式傢俱下定義,應該是,明代及清前期製作的優秀的、典型的、具明代風格的傢俱才能叫明式傢俱。後代以其為藍本仿製的應稱為仿明傢俱。具體的可稱為“晚清仿”“民國仿”或“現代仿”等。藍本這一概念,十分重要,不是凡簡潔、圓腿的就是明式。簡明的劃分,是困難的,傢俱的發展是漸變,斷代與樣式是兩個概念,現在賓館裡新仿的明式傢俱,誰也不能說它不是“明式”,是“清式”。按學術界的觀點,這些傢俱可稱作仿明傢俱。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另外,文物界將傢俱研究的重點放在科技史,人文民俗方面。而工藝美術界則著眼在美學設計,工藝製作,人體工程學等方面。所提的“什麼是明作,什麼是明式”這問題介於考古學與工藝學之間,用語言解釋是容易的,但真正弄清楚很難。

仿明傢俱的存世量

自乾隆中期以後,清式傢俱在幾大產地及大城市盛行。只有邊遠地區及廣大農村仍在沿襲舊制,改進緩慢。及至晚清,世人崇尚紫檀黑色的色調及繁複的紋飾,許多簡素的黃花梨明式傢俱被雕上紋飾,染成紅黑色,以追時尚。這一時期,仿明傢俱數量不多,大多用紅木仿製,產地多在蘇州、廣州。特點是局部帶有清傢俱紋飾。及至民國初年仿明傢俱開始抬頭,特點是用真正黃花梨或花梨舊料改制仿製,產地主要在北京,主要是賣來華外籍洋人。解放後,開始大量用新花梨仿,用於出口外銷,特點是數量巨大,局部做法及品種適應現代生活需要。這裡要強調講的一點是:以上幾種中唯有“民國仿”能以假亂真,因其存到現在已有了一定年齡,器物已顯得很舊,出現“包漿亮”,加之當時工匠手法準確。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說句過分的話,學術觀點應該向實用靠攏,向世俗投降,入鄉隨俗。一個甘肅的“肅”,為了正音,大家爭來爭去,該念這,該念那,有什麼意思?大家怎麼念,隨大家。


所謂“十清不抵一明”之說

在古玩收藏界,審美力和修養高的人,認為十件清式傢俱也不抵一件明式傢俱的味道。現在從實際收藏來看,有些偏激。然而,這一觀念,也是有原由的:一是明式傢俱確是中華民族傢俱的精粹之作,達到了傢俱美學的頂峰。二是,民國以前的收藏,講究年代,玉收前三代的,字畫收宋元的,清代傢俱距民國甚近,存世量很大,所以被收藏界不屑一顧,中國近現代古典傢俱界的前輩,仍持此觀點。三是,自上個世紀中期以來,中國外辱內患,民族災難深重,凡此種種,國人均歸咎於清廷的昏庸腐敗。因此,民國以來“排滿”情緒高漲,這必然會影響到人們對於清代傢俱的評估上。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十清不抵一明”的說法,不應教條的作為現代收藏的尺度。

明式傢俱的主要分佈

明式傢俱主要分佈在長江中下游,運河兩岸。現在尋找明式傢俱,主要是運河兩岸,尤其是黃花梨傢俱,它當初是從蘇州上船,沿運河北上,運至北京通縣,供北京達官顯貴,大宅門的財主購買。晉南、陝南地區,江蘇南通洞庭東山等水陸交通方便,歷史上富庶過的地區也都有不少明式傢俱散落。但蘇杭南京等江南大城市明式傢俱卻很少見。

明式傢俱的最高境界“十清不抵一明”。

這是個謎,除了南方口岸城市西化速度快及傢俱更新換代頻繁外,更重要的或是和晚清那場太平天國的戰爭有著更直接更重要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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