呆蘿蔔“合夥人”看過來

你要知道的呆蘿蔔

注:本文系作者個人觀點,轉摘請註明出處。在此祝 呆蘿蔔 早日恢復運營,畢竟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呆蘿蔔“合夥人”看過來

是蘿蔔大還是坑大

呆蘿蔔的實體店遍地開花,很多消費者加以認可,這是客觀事實。出問題前,公司運營正常加之"合作經營人"獲利,這也是客觀事實。但在出問題後,"合作經營人"的心態出現了變化,畢竟真金白銀的保證金是交了出去。

呆蘿蔔運營模式不作評論。這裡說一說"合作經營人"(APP中稱為"合夥人")的概念。

雙方合作經營必然是以地位平等為前提,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利益......顯然,"合作經營人"沒有這樣的地位,沒有話語權,且經營風險與呆蘿蔔無關,談不上合作經營。與其說是合作,不如說是打工,店鋪有營收,我就有收益。如果真的把自己當老闆,可能就有點.......

商人逐利無可厚非,有點小心思也是正常操作。呆蘿蔔在運營中,對"合作經營人"壓倒性的優勢,是培育出大蘿蔔的根基;這種壓倒性的優勢,同樣造成蘿蔔坑不會小。廢話總結:蘿蔔有多大,坑就有多大。


呆蘿蔔不"呆"

呆蘿蔔緣起安徽合肥,在多市均有門店。通過企業信息查詢以及與"合作經營人"的談話中瞭解到,呆蘿蔔並沒有直接與"合作經營人"簽訂《呆蘿蔔合作協議》,而是在各地設有全資子公司,由這些公司出面簽訂協議。


蘿蔔裡賣的是什麼藥

各地子公司都是一人有限公司(KC公司),股東均為呆蘿蔔(CC公司)。

依據我國《公司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該規定要求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將公司財產與個人財務嚴格分離,且股東應就其個人財產是否與公司財產相分離負舉證責任。如果股東不能舉證證明,在法律上,就會被認定為『人格混同』,後果就是各地子公司的債務需要由股東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這麼分析,呆蘿蔔有可能是在給自己下藥。 呆蘿蔔的用意在哪?這種公司構架,能夠保證呆蘿蔔控制手下的每一個公司,並且確保利益不流失(因為它是唯一股東)。那麼,這些與"合作經營人"有什麼關係?


劃重點 捋一捋

1、"合作經營人"分享利益的前提是要提供合法稅票,票給到子公司,票能不能抵稅?誰來交稅?這跟呆蘿蔔無關。

2、"合作經營人"實際就是打工仔,呆蘿蔔為什麼不直接僱用?工作中,是叫合夥人還是打工仔,哪個好聽?哪個更讓人熱血沸騰?直接僱用,是不是要給打工仔買醫療、養老等保險,是不是要保證每月最低工資?員工在工作中受傷或對外侵權,呆蘿蔔是不是要負責?辭退你是不是要給補償金?

最最最重要的,哪家公司敢收打工仔保證金???

3、上面的問題呆蘿蔔不承擔,但總要有人承擔。"合作經營人"是創業,保險自行承擔。營業額高,你收入就高,營業額低,對不起,真的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個人忙不過來,需要自己僱人手,出了事自己承擔。哪天不幹了,一分錢補償金沒有。保證金能夠漂漂亮亮給退了就是偉大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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