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交接那點事兒

選聘物業公司是小區的大事,通過業主大會中標物業公司與原物業公司交接時要注意什麼呢?

1業主多交物業費怎麼辦?

浙江省物業項目服務退出管理辦法》第十條 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物業服務合同期滿終止或解除之日前,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根據業主的意見將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等相關費用的結餘款項退還給業主或轉交給下一任物業服務企業;原欠繳的物業服務費,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及時補繳。

2新物業怎麼交接?

《浙江省物業項目服務退出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原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浙江省物業項目承接驗收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在物業項目管理移交前30日,與物業服務合同委託方、新受託物業服務企業辦理物業項目交接驗收手續,移交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相關場地、物業服務用房等,並提供該管理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的資料。

第九條新建物業承接驗收時應移交下列資料:

(一)物業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設備竣工圖,分幢分層平面圖和套型圖,物業區域內道路、地下停車庫、配套設施、地下管網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共用設施設備清單及其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

(四)業主名冊和物業清單;

(五)臨時管理規約;

(六)有關代管的物業管理的款項及其他應當移交的票據和賬冊;

(七)物業服務用房及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提供材料。

第十條原有物業承接驗收時應移交下列資料:

(一)第九條除第(五)項以外的全部內容;

(二)管理規約;

(三)物業檔案資料,包括反映物業實際情況的圖紙資料和技術檔案資料,有關設施設備的使用說明、運行情況記錄等技術資料;

(四)物業服務收費資料,公共能耗分攤辦法及收支情況資料,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等所得收益的明細帳目和收支情況;

(五)業主繳納水電費和公用水電費的記載資料;

(六)物業服務區域內共用設施設備維保協議;

(七)與物業管理和物業經營相關的合同及資料;

(八)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浙江省物業項目服務退出管理辦法》第十二條 新受託物業服務企業接管物業時,應當按照《浙江省物業項目承接驗收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與物業服務合同委託方、原物業服務企業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和物業服務用房等進行查驗。

查驗時應當製作物業查驗記錄。查驗記錄應當包括查驗項目名稱、查驗時間、查驗內容、查驗結論、存在問題等,並由查驗人簽字。對查驗中發現的問題,應詳細記錄,雙方應當以書面形式明確有關問題的解決辦法。

3業委會如何和原物業配合移交?

原物業公司退出項目時,不一定配合業委會和新受託物業服務企業,同時業委會只是由業主組成的群眾性自治組織,沒有執法權。好在有《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其中“第三條市房產主管部門負責全市物業管理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建設、公安、民政、財政、城鄉規劃、綠化、環保、工商、質監、城管、人防、價格、消防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助做好物業管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基層政府組織對轄區內物業公司有監督管理權。

同時當原物業公司退出新物業公司未能接收時,按“

《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退出物業項目時業主大會仍未選聘到新物業服務企業的,物業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進行應急管理。社區居民委員會可以在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委託下根據應急管理的需要負責組織不超過六個月的基本保潔、保安等服務,相關費用由業主承擔。各相關職能部門及供水、供電、供氣等專業單位應當予以配合。”基層政府組織對轄區內物業服務有應急管理的義務 。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