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布控我有 违法插翅难逃

2019年7月15日上午11时,惠民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三中队值班民警通过勤务指挥室集成平台稽查布控系统预警,在执法站成功拦截一起未年检、未投保违法行为。

2019年7月11日11时15分,李某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GF***Y轻型普通货车,由东向西经过220国道152公里幸福河稽查布控卡口处时,因实施驾驶机动车行未年检的违法行为,集成平台稽查布控系统实时预警,三中队民警在220国道安全执法服务站将其拦截,成功查获并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处以人民币50元罚款,记分分值3分。

经民警调查核实,李某某驾驶的鲁GF***Y轻型普通货车亦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采取扣留机动车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1900元。

惠民县交巡警大队三中队执法服务站与稽查布控相结合,加大力度对预警车辆提高拦截处理率,对违法车辆严厉打击,绝不留情。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车辆一旦违法被系统抓拍将自动传输到车辆管理后台,违法车辆通过路口时系统会自动报警,为了您出行方便,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稽查布控我有 违法插翅难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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