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喝酒后开车,十分危险,我要举报……”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这句话小融都不知道
提醒各位小伙伴们多少次了
可偏偏还有人不“信邪”
全然不顾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这不
就被咱热心市民“举报”了不
和小融看过来
市民报警
近日,记者富顺公安交警大队获悉,富顺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举报,
在富世街道东门口附近,男子文某存在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同时,举报人还提供了文某驾驶车辆的具体信息和日常所经路段。
接报后,交警大队闻警而动,立即组织警力布控。民警分为三个小组,分别在群众举报该车所经路口严阵以待,并对该车所经过路段进行实时监控。
最终,民警在富世街道东门口某超市附近将其挡获,通过现场酒精呼吸检测结果为202mg/100ml,属醉酒驾车。
随后,民警将文某送往医院进行了抽血检测。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办中,等待文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在这里小融还想唠叨一下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自觉守法 文明驾驶
平 安 无 事
来源|中新网四川
富顺县融媒体中心
编审|罗怀成 杨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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