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懲戒的教師,都是一些無能的老師?為什麼那麼多人主張懲戒?

在教師的懲戒權的討論中,有人納悶了,為什麼有的老師主張懲戒,而有的老師反對懲戒呢?有個網友觀點挺鮮明的,他說,凡是主張懲戒的老師沒有教書能力,沒有水平。話雖絕對,但確實代表了相當多人的看法。但這種觀點往往站不住腳,為什麼?

主張懲戒的教師,都是一些無能的老師?為什麼那麼多人主張懲戒?

獎懲相互依存,共同維繫良好的秩序。為什麼國家會有公檢法?成人犯了錯誤,難道只是“愛心教育”了事,沒有相應的規章制度懲處?犯罪了,難道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學校也不外乎此理,只有獎勵、鼓勵,缺失懲罰、批評,這就會讓教育呈現殘缺狀態。

懲戒在人的成長中非常重要。一個經常犯錯誤卻從來沒被懲戒的學生,進入社會後,那顆心可能隨時會像玻璃一樣碎掉,也可產生極端的心理和行為。反對懲戒的人,你認為社會所有人、所有機構,都會對你的孩子充滿“愛心”嗎?常識是,犯錯誤就要承擔責任,接受批評教育,直至接受懲戒。成人如此,孩子也一樣。

老師使用懲戒權,是讓孩子明辨是非,懂得責任擔當,實際上是維護孩子的長遠利益,同樣是維護教師、教育的尊嚴。一些孩子可以用非懲戒方式改正錯誤,但不是所有孩子都如此,確實有熊孩子,家長、老師都沒辦法,大家又不去懲戒,試想最後會發展成什麼樣子?

是否使用懲戒權不是判定老師優劣的標準。有從來不使用懲戒的老師,有經常使用懲戒權的老師,因人而異。在守法合規的前提下,達到良好的教育效果,都是應當被允許的。

無論是家長,還是社會輿論,應當理性討論,而不要妄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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