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朋友“出头”将人打成重伤 被判有期徒刑9年

替朋友“出头”将人打成重伤 被判有期徒刑9年

朋友与他人发生口角,韦某上前替朋友“出头”,却将人打成重伤一级。近日,浦江法院一审判决韦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2019年9月15日,因为一些琐事,被害人陈某与韦某的朋友在浦江某KTV大厅门口发生口角。韦某看到后,便上前对着陈某拳打脚踢。陈某还手并往后退,韦某又跟着继续追打并一直追到KTV收银台附近,导致陈某头部撞到收银台大理石台面,倒地不起。

陈某随后被送至浦江县人民医院抢救治疗。陈某由于受伤严重入住重症监护病房,至今一直处于昏迷状态。经司法鉴定,陈某构成重伤一级。

浦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官说法:

发生口角本是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的事情。本案中,因为韦某的冲动,将小口角演变成了大冲突,最终致人重伤、触犯刑律,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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