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悔改!“二次酒驾”被逮!


4月17日,西固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酒驾整治。08时13分,王某春驾驶牌号为甘Z50***的小型轿车沿西固西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西固西路与西行线交叉口时,被大队执勤民警拦停检查,检查中发现王某春浑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32.7mg/100m1,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该驾驶人于2019年3月14日因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并被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此次系无证二次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王某春被处以罚款2000元、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关于酒驾的处罚:

●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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