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疫情拖欠车贷不还?判决来了:车贷和利息一起赔!

日前,福鼎法院通过线上开庭审理跨省案件,成功解决“异地”当事人无法到庭参与诉讼的问题。

利用疫情拖欠车贷不还?判决来了:车贷和利息一起赔!

2018年4月,杭州某汽车公司与吴某签订《汽车销售贷款担保服务合同》。约定只要吴某在该汽车公司买车,汽车公司则为吴某向银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

吴某在该公司的担保下成功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未按约还款。该汽车公司为其垫付钱款履行担保义务后,诉至福鼎法院,向吴某追偿垫付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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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法官通过“福建移动微法院”开庭,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吴某应偿还原告杭州某汽车公司代为偿还的钱款。并赔偿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

疫情的特殊时期,福建移动微法院打破了时间与距离,给当事人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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