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自願,只有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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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記得包麗嗎,那個被男友以“非處女”的理由羞辱、要求割輸卵管的北大女生。

去年十月服藥自殺導致腦死亡後,她在2020年4月11日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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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麗媽媽認定,“女兒是被牟某逼死的。”從包麗入院到去世,牟某始終不聞不問,彷彿與他無關,反而包麗一直被輿論認為“自輕自賤,脆弱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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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荒唐的局面,並不只是死去的包麗曾經面對的孤例。

被“養父”性侵的李星星,已經被推到了相同的懸崖邊上。

有錢老男人家裡,到底還有多少個受辱的房思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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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糖爹的女孩?還是性暴力受害者

鮑某明又出來回應了。

他說,李星星控訴的內容不實,他將適當做些維權工作。在這之前,鮑某明稱,自己對李星星百般疼愛,要星星不給月亮,她恩將仇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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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所料,他給了幾家媒體自己眼中的故事版本。

在他眼裡,這是一個14歲的心機少女對40多歲200斤多金大叔愛而不得的虐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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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的回應提到,第一次見面時,李星星已經快1米7了,各種暗示“她其實很成熟(懂得性是怎麼一回事)”,而在李星星的回憶裡,第一次被侵犯時她只有70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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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用委屈的語氣講述了一個21世紀農夫與蛇的故事:他把養女從灰姑娘拉扯成金絲雀,而金絲雀卻變成了“女人的臉,六月的天”,因為自己對她不夠關愛,她便百般折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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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某明數次提到自己給小姑娘提供了優渥的物質條件,以及小女孩從他那裡得到了很多好處(暗示小姑娘與他有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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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瞭解前情,不加分析,光看鮑某自述,李星星的遭遇會被誤以為是一個揚州瘦馬找糖爹包養,而後產生感情糾紛報警鬧大的普通案子。

換句話說,在鮑某眼中,這個故事可以概括成一句話:

14歲女孩無師自通變成頂級仙人跳大師,把43歲傻白甜高管耍得團團轉。

但明眼人只要仔細看文字,就會發現鮑某的這個故事處處都是疑點。

其他不論,就說故事的最初:

為什麼一個事業有成的高管一定要領養小女孩?

鮑某明把自己領養的原因說得像聖光普照,一位優秀的社會精英想要獻出一點愛,領養一個小孩打造美好的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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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領養對象是14歲女孩,這顯然不符合法律意義上的領養條件,那麼,為什麼鮑某會從領養這個初衷瞬間就變成了“養到年齡就辦結婚手續”?

從領養變成“買童妻”,聖光普照的理由瞬間變成骯髒的慾望,這反差是不是過於大了?

還是說,他的初衷本來就是“買個童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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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類向來鍾愛八點檔狗血情節的習慣讓鮑某明的自述成功帶歪了一票總裁文上頭的網友。

連老福特AO3都不敢寫“一米九200斤43歲養父和14歲70斤養女戀愛”這樣的故事,某媒體居然在這樣的反人類情節裡解讀出了愛的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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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父是“Sugar daddy”愛心助貧,養女是磨人的妖精,忘恩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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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則是“為什麼我們沒有給小女孩強有力的愛”?

沒有自願,只有欺騙

所幸這篇文章已經全網撤稿,該媒體也承認立場、觀點有偏頗之處。

但“反轉”仍無處不在,目前為止,鮑某明的同學朋友親戚都已悉數登場,各顯神通,李星星在他們口中被描述為一個“心機深似海”“忘恩負義”的早熟女孩,他們最多提到的兩個字,就是“自願”。

我想說的是,這種針對未成年的性侵案情節錯綜複雜,更涉及各種幽微閃爍的人性,在權威調查結果出來之前,受害者和施害者雙方的觀點不重要,只需看事實和這段關係的實質就好。

目前為止,我們唯一可以確定的事實就是,當年43歲的鮑某明的確和14歲的養女發生了關係。

這是一切觀點的事實基礎。

不管鮑某明怎麼為自己辯護,整個事件的性質都是成年男性對未成年女性過早實施了性行為。至於什麼所謂的“反轉”、“真相”、“自願與否”,都是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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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美”的她們,死後仍被羞辱

李星星如今的輿論處境也揭示了一個很讓人揪心的問題:

很多針對女性的性侵案,尤其是處於“gaslighting”(煤氣燈效應)之下的受害者,很容易被加害者及社會輿論扣上“自願”的帽子。

“煤氣燈效應”出自1944年一部叫《煤氣燈下》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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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寶拉的姑母意外遇害,留給她大筆遺產,這時候安東出現了。

安東表面上是極度紳士的鋼琴師,對寶拉百般呵護,體貼關愛。

實際上,覬覦財產的安東利用寶拉對他的愛和信任,精心設計並“改造”著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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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摧毀寶拉的自我認知。

安東送給寶拉一枚祖傳胸針,不斷重複胸針的意義,不斷“開玩笑”式地擔心寶拉會把胸針弄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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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胸針真的不見了,寶拉開始質疑自己時安東繼續否定她,讓她徹底相信自己會有丟失記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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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被渣男拿走了

接著他讓寶拉陷入長期自卑與自責的情緒中。

安東讓女傭輕視寶拉,還與女傭假裝親密,寶拉說出自己的不滿之後,安東又指責寶拉“過分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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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東指使家裡的女傭一起設局,不論是家裡的東西不翼而飛,裝飾品莫名被移位,還是

在夜裡看到點燃的煤氣燈,都騙寶拉說是她的行為或幻想

總之無論發生什麼都是寶拉的錯,是寶拉性格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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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安東還逐漸縮小直到完全封閉寶拉原本的社交圈。

不讓她出門,朋友上門也不讓她見,給她心理暗示說她只是出於禮貌不得不去社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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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燈效應像毒藥一樣緩慢粉碎寶拉原本的人格,讓她覺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差勁的人,只有身邊的安東願意接納你,再利用親密關係把她變成一個喪失自我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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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九州監禁殺人事件的緒方純子,剛剛去世的包麗,以及如今出現心理問題的李星星,無一不被這種“煤氣燈陷阱”折磨。

受害者往往經歷著漫長的、扯鋸般的精神凌遲,她們會認為自己不乾淨、髒了、命不好、沒希望、活著沒意思……

那些黑暗的詞彙每天在她們腦海裡循環播放千百遍,沒有人能承受這種苦痛。

在這個過程中,有些受害者為了擺脫這種狀態,保護自己的精神免於崩潰,會啟動自我保護機制,產生斯德哥爾摩症狀,讓自己“愛上加害者”。

產生這種心理機制的女孩很多:李星星,已經去世的包麗、林奕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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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微博上那位為李星星發聲的網友,都是煤氣燈效應“病變”的典型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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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往往會想方設法說服自己,“假裝自己很喜歡”,“假裝自願”,讓自己“愛上加害者”,竭力地尋找加害者的閃光點,拼命地原諒加害者,試圖與之建立穩定的關係,然後告訴自己這是愛情。

她們以這種方式得到某種虛幻的心理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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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說,在精神崩潰和“忍一忍就過去了”的傷害之間,人會選擇美化後者——

這是絕不能解釋為“自願”的

想了這幾天,我想出唯一的解決之道了。我不能只喜歡老師,我要愛上他。你愛的人對你做什麼都可以,不是嗎?思想是一種多麼偉大的東西,我是以前的我的贗品,我要愛老師,否則,我太痛苦了。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然而,人都有自尊。在麻醉自己之餘,總會有那麼一瞬間,她們會突然想到受凌辱的真相,對加害者充滿恨意,對自己充滿無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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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她們會突然反抗,比如在時隔很久後報警、曝光真相,但是在證據不足、反抗無效之後,她們又一次試圖逃避痛苦、開啟自我保護模式,再次跟加害者和解。

這種反反覆覆的情況,在李星星身上出現了。她這樣做,絕不是小女孩鬧脾氣——背後人格撕裂的程度,超過一般人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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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星星朋友圈

然而社會輿論對這種受害者的斯德哥爾摩症狀往往不去深究,而是以追八點檔的心態孜孜不倦地宣揚“小妖精”“早熟蘿莉勾引大叔”的故事。

故事當然勁爆,足夠吸引流量,可以滿足無數人“一樹梨花壓海棠”的意淫。巧舌如簧的人渣拋卻了良知,又有什麼故事捏造不出來呢?

這種齷齪惡毒的心態,自然助長了施暴者的氣焰,加上身處高位的施暴者對法律的熟練運用,他們往往可以全身以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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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名,全部歸於這些不完美的受害者。這很詭異,也很現實,令人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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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含去世數年仍被部分網友罵成“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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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自願,只有欺騙

在此,我總結了老男人為性侵洗白的一貫套路,大致有如下幾種:

“我和她有愛情”

“她沒有拒絕/反抗”

“她收了我的錢/賠償金”

“她不檢點”

這些套路用來潑女方(特別是未成年人)髒水,實在是太有效了。

但是要認真起來逐一拆解,你會發現這些套路實在膚淺到站不住腳。

先說“愛情”。一個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的“親密關係”裡,絕大多數情況下,無非是成年人被未成年人的肉體吸引,而孩子對此懵懵懂懂,甚至什麼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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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早被成年人打開“性”的魔盒,小孩子通往未來的成長之路就變成了一場折返跑,TA會對這種陌生的體驗感到混亂,迷惑,微妙的慾念之中充滿了無知、禁忌與罪惡感。

TA不知道,自己已經沒有未來了,TA會依賴這個帶TA進入禁忌之地的人。

這種畸形的關係,往往被成年人洗白為“愛情”。

講真,成年人單方面的獸慾,誘使一個身心都未成熟的孩子偷嚐禁果,然後再利用全社會對於“性”的禁忌,將TA圈養在禁忌的森林,長久滿足自己的獸慾——

這種東西難道能稱之為愛情?從什麼時候起,咱們衡量愛情的標準變得這麼低?低到和禽獸一個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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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不反抗”

有的性侵犯會為自己狡辯,說性侵的時候,對方沒有拒絕或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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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作案的時候,很多受害者處於極度驚恐的狀態,加上雙方懸殊的體力和體格差距,受害者哪裡還有時間拒絕或反抗?至於未成年人,年齡太小,根本就不知道對方在對自己做什麼,甚至以為對方跟自己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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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說的遊戲》裡,奧黛特10歲開始被鄰居性侵,鄰居告訴她,這是一個“洋娃娃換衣服的遊戲”

用“她沒有拒絕/反抗”來洗白,是一種極度無恥的行為,吃這一套的人,也是一群極度無腦的看客。

此外,“她收了我的錢/賠償金”更是用心險惡的一個洗白手法。

一般人的看法中,帶有金錢因素的性行為就是一場交易,如此一來,男方不值得被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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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性侵就是性侵,只要受害者事先不願意,就是性暴力。

更別提很多情況下,老男人通過金錢和地位施壓,以擺平出身底層的受害者及其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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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了施暴者的金錢就能證明受害者“自願”嗎?不。

這隻能說明,貧困是巨大的折磨和苦難,而受害者及家屬出身地位的卑微使他們不得不選擇一條屈辱和沉淪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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瞞天過海的手法還有一招:“她不檢點”。

不檢點屬於殺人誅心級別的洗白方法,之前早戀過、跟男同學來往過密、穿超短裙、吸菸、紋身刺青喝酒夜不歸家,都可算作“不檢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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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視為“不檢點”的未成年人遭受性侵犯,在某些人眼裡好像就是罪有應得。

2014年,廣西留守女童小雨遭同村十多名中老年人性侵2年,性侵者從44歲到76歲,大部分都是爺爺輩,而小雨第一次遭遇侵犯時,才11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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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施暴之後,會給小雨15元或20元不等的零花錢,然後威逼利誘告訴她不要聲張。久而久之,這些老畜牲甚至把小雨當作“村妓”。

憤怒的父親發現真相併報警,最終10人被判刑。可是女童和家人沒有從此逃離陰影,他們遭受了村民的敵意,村民說:“都是她,把那些老人送到了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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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人理所當然地認為,是這個“不檢點”的未成年人勾引了老男人,好像是老男人成了叫冤喊屈的竇娥,無端端地被糟蹋了一般。

拜託,穿超短裙不代表想和你發生關係;與同齡的小男生戀愛,不代表對你會產生類似的感情;叛逆期抽菸喝酒混社會,也不代表願意被你糟蹋。

誰要是從“不檢點”條件反射般聯想到“濫交”,只能說他已經成了巴甫洛夫的狗,被汙名化女性的價值體系洗腦。

事實上,我們不否認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間會產生“情愫”,但正常的處理方式應該是《天若有情》裡的季冬陽。

展顏是父親臨終託付給季冬陽的孤女,兩人朝夕相處,產生了的微妙而曖昧的情感。

可這並不是一個渲染“忘年戀”的故事,面對展顏熾熱的迷戀,季冬陽始終清醒而顧忌。他無法假裝不老,無法忘掉彼此親如父女的關係,更不忍心女孩為了一個“糟老頭”燃燒半輩子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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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愛,雖不能“終成眷屬”,卻是伴隨著平等和尊重的。

相反,以愛之名佔有未成年人的身體,這種肉體精神的雙重摧殘,足以逼瘋每一個李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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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姐結語

李星星事件雖然一直充滿波折,但總體來說在朝大家預期好的方向發展: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正視隱藏在“性侵”這個房間裡的大象,這對改善性侵案受害者的處境是有幫助的。

尤其如今大家發起“姐姐來了”這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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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這樣的發聲,李星星最初從恐懼、抑鬱到慢慢平靜,堅定地和鮑某對抗,也是多得兩位有相似經歷姐姐的陪伴和支持。她們對星星說:“姐姐不需要你回報什麼,這是姐姐欠你的,因為我們不勇敢。”

當李星星陷入混亂和自責的時候,經歷著嚴重的精神折磨的時候,來自其他女性的理解、肯定和幫助,就像一條伸進魔窟的繩子,引導她一步步爬出來。

在這個過程中,李星星自己也成為了一位姐姐,她在努力自救的同時,實際也是在保護其他女孩,不被人渣傷害。

我希望,能有更多“姐姐”像李星星一樣勇敢。

我更希望有一天,所有的姐姐不再對妹妹的遭遇置身事外。

妹妹被侵害,姐姐站出來指控。

妹妹被潑髒水,姐姐站起來聲援。

姐姐要盡一切可能的力量,讓大家正視,讓大家警惕——

讓已顯形的壞蛋伏法,讓仍隱藏的惡魔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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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話題是:

“忘年戀”是真的愛情嗎?

來評論區說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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