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家暴了,我必須說出來”,美妝博主與男友兩任前妻共同控訴

宇芽,90後重慶姑娘,憑藉仿妝蒙娜麗莎而走紅的知名美妝博主。


“我被家暴了,我必須說出來”,美妝博主與男友兩任前妻共同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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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宇芽先後發了兩條微博控訴這半年來男友5次對她施暴。


“我被家暴了,我必須說出來”,美妝博主與男友兩任前妻共同控訴

“我被家暴了,我必須說出來”,美妝博主與男友兩任前妻共同控訴


在一段長達12多分鐘的視頻裡,宇芽和男友的第一任、第二任妻子,還有她和男友共同的熟人,控訴了男友(網名:沱沱)令人髮指的殘暴行徑。


“我被家暴了,我必須說出來”,美妝博主與男友兩任前妻共同控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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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在網上急速發酵,視頻在發出不到一天的時間內,觀看量超過了1億次,目前,重慶市婦聯和江北區公安局已介入調查。


“我被家暴了,我必須說出來”,美妝博主與男友兩任前妻共同控訴


家暴,又是家暴!這一次是發生在更有公眾影響力的網紅和名人身上,是受害者的不幸,但也可能有幸促成女性群體的自我保護意識的發展。


或許我們早就應該更多地討論“家暴”這個話題,更多地給施暴者道德和輿論上的壓力,幫助有同樣經歷的女性多一點勇氣站出來說話。希望這一次,正義不要遲到!


全國婦聯曾於2016年11月發佈過一份《中國家暴現狀》,其中數據顯示:中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會有一位婦女受到丈夫的毆打。家暴致死佔婦女他殺原因的40%以上,我國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而其中60%的動因是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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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統計,從2014年到2016年全國法院公佈的一審涉及家暴內容的離婚判決文書94571份,99.9996%的施暴者是男性。


美國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於11月26日發佈的報告中指出,去年大約有8.7萬名女性被殺,而其中大約有5萬人(58%)是被伴侶或者家庭成員殺害。


根據上面的數據估測,基本上10個男人裡面就有3個會打老婆。可能你覺得30%這個數字太誇張了,那麼來看看網友是怎麼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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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來看一組案例(內容來源於微博博主—春風十里桃花至):


案例1

男人弄壞了衛生間的門,因為他喜歡挑老婆洗澡的時候去打她。沒有衣服隔著,打起來會更痛,而且老婆沒穿衣服,捱打的時候就不敢往外跑。


結婚途徑:自由戀愛,男追女。
女方收入:20萬/年。


案例2

冬天的夜晚,男人把老婆穿的棉衣棉褲扒了,只剩下貼身的單衣,然後半夜趕她去院子裡,打,打完了還往她身上潑冷水……女人的求饒聲連鄰居都能聽見,但沒有人敢收留她,因為男人會去威脅鄰居,誰敢多事,燒你房子殺你家小孩……


結婚途徑:相親。
女方收入:未知。家庭主婦,平時自己還幹散活掙錢。


案例3

女人找了新工作,多了一份收入,但與此同時就沒空常常在家幹活了,她老公在大街上把她的車逼停,打了一頓。接著晚上回去又繼續打。女人被迫辭職。


結婚途徑:自由戀愛,男追女。
女方收入:9萬/年,有其他福利收入。


案例4

她長得很漂亮。她老公總是懷疑她出軌(其實沒有)。以此為理由,老公多次打她,搶走她的錢包、手機、身份證,把她關在家裡。最嚴重的一次,男人幾乎掐死她。後來她逃出去了,滿身滿臉都是很重的傷痕。男人最後說想離婚可以,你給我20萬。


結婚途徑:偶遇,死纏爛打,男追女。
女方收入:5萬/年。


案例5

男人酗酒開車,出車禍丟了工作。於是每天在家打罵老婆,當著小孩和眾親友的面,一直打,邊打邊罵。


結婚途徑:自由戀愛,衝破父母反對結婚。
女方收入:30萬/年。


案例6

男人把上小學的孩子打得滿頭是血,老婆心疼孩子,讓他住手。男人就連老婆一起打。有一天又打了一頓,把老婆趕出家門了。房子和孩子現在都歸了男人。女人被淨身出戶。


結婚途徑:相親。
女方收入:4萬/年。


案例7

男人在他老婆和同事開會的時候,跑去公司打她。當著她的同事,把她按在地上拿腳踹。然後還把公司的會議室砸了。


結婚途徑:自由戀愛。
女方收入:22萬/年。


在這七個案例裡,每個女受害者都生了孩子,有些還生了不止一個。只有兩個被家暴的女人離婚成功。


當時看完這條微博之後,我內心像堵著一塊石頭,除了悲憤還是悲憤,覺得女人能在這個世界上平安、幸福的活著,真的是太不容易了。


2

《社會與法》頻道曾經出過一部紀錄片——《中國反家暴紀事》,網友評價說這更像是一部恐怖片。


李翠翠,19歲,長得漂亮,和村書記的兒子訂婚了。未婚夫催促李翠翠結婚,李翠翠表示想暫緩一下。一次爭吵後,未婚夫挖掉了她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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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後,李翠翠嫁給了一個只把她當作生育工具的男人。稍有不慎,丈夫就對她拳打腳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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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一時的“董珊珊家暴致死案”也被記錄在這個片子中。


結婚沒多久,丈夫王光宇就開始對董珊珊頻繁家暴,打到小便失禁,渾身青腫,看不見眼球。


據家人回憶,董珊珊即便在孃家,晚上也會被驚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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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次,丈夫“用拳頭打她,用腳踢她,從臥室門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腳。”


“我被家暴了,我必須說出來”,美妝博主與男友兩任前妻共同控訴


這一次,董珊珊被送進了醫院重症監護室。診斷書中描述:腹膜後巨大血腫,右腎變形萎縮,頭部多發挫傷,多根肋骨骨折,肺挫裂傷,四肢多發挫傷、淤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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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月後,因受傷處嚴重感染,26歲的董珊珊帶著一身傷痛,在婚後8個月不幸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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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會說,這些受害女性為什麼不逃?不離婚?

很簡單,因為逃不掉。


3

反抗難。


會家暴的男性,基本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甚至覺得“男人打女人天經地義。”因為他可能從小就目睹家裡的女性被男性長輩毆打。所以,“家暴”有時是會遺傳的毒瘤。


瘋狂英語創始人李陽家暴妻子的新聞,想必大家還有印象吧,他在電視節目中談及家暴,一副毫無悔意、大驚小怪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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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很多男性會威脅女方:“你要敢逃跑/離婚/報警,我就殺了你全家!”甚至在女方選擇逃跑、報警、提出離婚後,換來的卻是變本加厲的毒打。


董珊珊曾向王光宇提出協議離婚,遭到對方拒絕,董家那一段天天遭受電話騷擾和恐嚇威脅。


董珊珊曾躲回孃家,丈夫王光宇帶人找上門,幾個人扯著董珊珊,高舉過頭頂把人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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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副區長被家暴致死”一案中,施暴的男方同樣威脅過女方:“只要分手,馬上砍了你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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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報案難,認定難,離婚難。


面對暴行,女性平均被虐待35次才選擇報警。


但是,即便受害女性選擇報警,並不意味著安全得到保障。


傳統觀念多認為:“清官難斷家務事”、“勸和不勸離”、“寧拆十座橋,不毀一樁婚”。


所以,選擇報警或提出離婚後,工作人員多會作為“家務事”以調解為主,女方想順利離婚,逃離家暴的火坑並不是那麼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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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珊珊及家人曾前後八次報警,多次提起離婚訴訟、多次離家出走,最終也難逃一死。


而施暴的丈夫僅僅以“虐待罪”被判了六年半的刑罰,因為“虐待罪”的最高刑罰是7年。


當然這只是個案,其中涉及到司法機關的取證、認罪等一系列專業問題,並不能因此就說男人打死老婆也就最多坐7年牢而已,家暴案件中並不是沒有被認定為“故意殺人”的案例。


只是,希望我們的司法能更加完善,對女性的保護能更全方位、更徹底一點。就像網友說的“一個暴力狂毆打路人,將接受法律嚴酷的制裁。但丈夫毆打妻子,卻往往變成了家庭糾紛,既不用審判,又不用拘留,不痛不癢地勸解幾句,就算調解完畢。”

5

認命。


一部分女性面對家暴,沒有選擇離開而是忍氣吞聲。據調查,這部分女性有63.8%是出於“對孩子的顧慮”。


她們認為,自己在孩子身邊,至少能給孩子一點庇護。自己離開,把孩子丟給一個家暴的父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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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醫院公然毆達妻子”,這個新聞在網上也曾引發熱議。該男子不僅多次提起凳子兇狠地砸向妻子頭部,還逼迫妻子下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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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暴行,妻子沒有跑開,只是木然地抬起胳膊護住頭部。可見,她平時對這樣的暴行已經司空見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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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女子身患重病,稱:“為了孩子,不能離婚。”


除了孩子,受害女性沒有選擇離開的原因還有:沒有經濟來源;心存幻想,覺得對方會改;對方不同意;社會輿論壓力……


6

親友的勸和心態,是阻撓受害女性脫離家暴苦海的另一原因。


這些親友中,甚至有被害者的母親,她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嗎?肯定是心疼的。


但是他們可能也是“家暴行為”的受害者、實施者或目睹者,在他們看來“打老婆”不是什麼大事,至少不足以大到離婚的程度。


“誰家兩口子不鬧彆扭,牙齒還有咬到舌頭的時候呢。”


“他都跪下認錯了,這次就原諒他吧。”


“忍忍吧,哪個女人不捱打,湊合過吧。”

“離婚丟不丟人?”


“你離婚了能去哪,再嫁一個萬一還不如這個呢?”

……

《中國反家暴紀事》中的主人公之一,楊豔梅被打到難以忍受,回孃家哭訴。媽媽告訴她:“忍著吧。打你別動,罵你別回,慢慢熬著吧。誰讓你遇上這樣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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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到這裡,我有一種深深的無力感,完全不知道,我要做些什麼,來幫助這些深受家暴傷害的女性朋友!


似乎,不管你多麼獨立、能幹、賢惠、笑靨如花……男人的拳頭總能找到理由把一切美好徹底毀滅。


但是,我還是要呼籲女性朋友,面對家暴一定要零容忍,不要心存幻想,家暴只有0次和無數次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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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勇於反抗,該報警就報警,能離婚儘量離婚。不要有任何顧慮,雖然報警不一定能解決問題,但是不報警就沒有獲得新生的希望。至於孩子,與其有一個暴力的父親,不如趁早讓孩子遠離這種環境!


最後,希望我們在現在、未來,都能生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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