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謝大研犯受賄罪,被判刑10年


4月28日上午,北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運用三方遠程視頻庭審,公開宣判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忻城縣原縣委書記謝大研涉嫌受賄一案,判處被告人謝大研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沒收其違法所得人民幣456萬元,上繳國庫。

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謝大研犯受賄罪,被判刑10年


  經審理查明,2010年至2018年間,被告人謝大研利用擔任忻城縣縣長、縣委書記、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忻城縣某石材公司、陳某華等單位或個人在礦產資源開發、工程項目承攬、項目建設協調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456萬元。


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謝大研犯受賄罪,被判刑10年

  

法院認為,被告人謝大研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受賄時間跨度較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犯罪行為涉及面廣,極大妨害了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事業單位的正常管理活動,還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廉潔性。鑑於被告人到案後坦白認罪,主動交代犯罪事實,家屬退出了全部贓款和主動預繳罰金,具有良好的認罪認罰表現,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謝大研從輕處罰。


來賓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謝大研犯受賄罪,被判刑10年


記者:莫元龍 通訊員:黎楊 陳貝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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