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被搭訕,曲靖一小夥怒而出手,血濺當場

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

我想,愛情恐怕是這個世界上最美麗的存在了,無關財富、外貌、職業、國籍。

但今天咱們說到的這個“愛情”故事,卻驚動了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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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特定的日子,約上一群要好的朋友聚聚餐,喝上幾杯,再到KTV狂吼一曲,放飛一下自我,是再愜意不過的事情。


不過喝酒得有個度,放飛自我更需有個度,畢竟酒後易衝動、行為難把控。這不,最近就發生了一起因“酒後太放縱”而引發的傷害案件,最終致一人血濺當場,四人鋃鐺入獄。


4月7日凌晨1時許,派出所接到報警後趕到現場,調查詢問發現,這件事竟是因詢問一女子微信號而引發的。


2


事情是這樣的,4月6日這天,小鵬攜女友小樂,邀請了些朋友為自己慶祝十八歲生日,飯間大家都喝了些酒,飯後又相約來到了KTV。期間,陸陸續續又來了一些人,有小鵬認識的,也有不認識的,不過沒關係,年輕人的世界中,兩杯酒、留個電話,那以後就是兄弟了。

可就在這時,小鵬卻看到才認識的小溫和自己女朋友搭訕,並詢問微信號,小鵬一怒就和小溫爭吵起來。


被勸開後,小鵬又電話邀約了小陳、小壯和小江到KTV來為自己“找場子”,幾人趕來與小鵬匯合後,在KTV門口遇到準備離開的小溫等人,遂雙方發生了打架,之後,小溫被小鵬一夥殺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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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這,已然明瞭。公安機關當場將小鵬、小江等四人傳喚到派出所訊問。不久,小溫的傷情被鑑定為輕傷,據此,該四人被逮捕並刑事拘留,之後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


最終,經過審理,小鵬、小江等四人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了監禁刑,同時還需對小溫進行民事賠償,不過,因為小溫對引發該案有過錯,所以自己需要承擔一部分損失。

女朋友被搭訕,曲靖一小夥怒而出手,血濺當場


現在的年輕人,遇事總是不能冷靜面對,總以為不像武俠世界中那樣快意恩仇就不能縱橫江湖,可現實社會是法治的、是有規則的,太過沖動和率性,必會付出代價。如果案件中的小鵬能冷靜面對,或許能躲過這場牢獄之災;亦或許是小溫低調行事,也不至於受這皮肉之苦。


為愛痴迷、為愛瘋狂、為愛迷失了人生的方向……這樣的詩句在紙面上看起來動人,但實際上,卻不過是一副戴著面具的魔鬼。


歸納起來,這些在談戀愛中作大死,最後搞得自己狼狽不堪的人都有一個共同點:

女朋友被搭訕,曲靖一小夥怒而出手,血濺當場


今日普法


小酌怡情,大飲傷身,大家酒後遇事一定要冷靜,在此也友情提醒各位朋友,在動手傷人之前,算算三種成本:

直接成本(造成輕微傷害的):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給予處罰並應責令賠償損失和醫療費等。

風險成本:故意傷害造成輕傷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等。

附加成本:心情沮喪、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戀人朋友擔心、生意工作蒙受更大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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