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从四川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民营经济办公室(民营办)获悉,日前,省民营办和省政法委联合通报了全省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以此推动和引导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案件办理,进一步指引和规范执法、司法部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持续改善全省营商环境。

据了解,十大典型案例由全省市、州民营办、党委政法委、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荐的88件维权案例中评选而出。由省民营办、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法院、省检察院、司法厅、省工商联、川商总会、四川大学法学院、明炬律师事务所的专家担任评委,评选出了2019四川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案例分别为:绵阳市民营办办理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化解绵阳市科利农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土地置换遗留问题案;宜宾市政务服务和非公经济发展局办理的宜宾市“政、银、企”三方合力共解融资难题案;德阳市市场监管局(市民营办)办理的成都马上到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四川蓝剑饮品集团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的福特汽车(中国)有限公司侵犯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标权案;西充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西充县凤凰燃气有限公司等八家民营企业涉嫌非法经营案;省司法厅办理的某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外来投资企业土地出让合同纠纷案;内江市威远县人民法院办理的成都汉邦穗丰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其他合同纠纷强制执行案;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富银、田启建职务侵占刑事申诉案;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自贡豪大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集体信访案;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办理的成都光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三基木、斯但珍、潘柏军、王登忠劳务合同纠纷案。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颜伟 通讯员 伍国庆

四川通报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