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可自主选择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或者通过 “交管12123”备案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备案后,可以处理自备案之日起发生的有记分且单笔罚款金额不超过200元的交通违法行为。 分享到: 閱讀更多 欽欽寶貝親子 的文章 關鍵字: 交通 交管 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