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載小說:《墳墓五之這都是命!不信命!》

五、這都是命!不信命!

大街上呼呼啦啦的人,都出來看曾經鼎鼎大名的仙姑,在送葬的隊伍裡,哭的最心痛的是狗蛋,哭的稀里嘩啦,有時候還會撕心裂肺的朝著天空吶喊。其實大家不是沒有見過家裡有人走了親人悲痛欲絕的,可是像是狗蛋這樣的真的是頭一次見到,再加上這幾天傳的,狗蛋的準媳婦跟了大順,所以人們一直推測狗蛋已經瘋了,不過他們還是錯了。

這可把大順和他媽給看呆了,兩人啞口無言對視一眼後,只能再像來的時候一樣離開了,回到家的時候已經黃昏了,說實話,大順的老媽心裡沒底,不過有一個辦法可以取消她的顧慮,就是讓大順趕緊結婚,然後努力努力再努力,給自己生一個大孫子。

不行,說幹就幹,明天就去提親,這就是大順他媽心裡想的,於是當天就和大順他爸還有大順商量了,開了一個簡單的家庭會議後,大家一致同意去提親。

蘭花和狗蛋是一個村的,這就是為什麼當時狗蛋追到了她,但是大順卻沒有追到的一個重要的原因,地緣優勢。

第二天三個人就帶著禮金禮品上路了,一路上他們又說有笑,三口人彷彿從來都沒有這麼高興過,大順的腿也不瘸了,太陽剛升起就走了一大半的路,前面就是那條河了,就是那條蘭花跳進去的河,現在河岸上似乎也有一個影子,一個蠢蠢欲動的影子,大順一看不對勁,有了上次的經驗他知道這個人可能是要跳河。他一下子竟然忘記了自己還沒有好的腿跑了起來,瘋了一樣的朝著河邊跑去,這一路真的是很神奇,大順從走路一瘸一拐,變成正常走路,最後甚至奔跑起來只用了不到一上午的時間。話說回來,大順跑過去的時候,那個人正好也跳了下去,他連看也不看就也跳了下去,可是他又忘記了自己不會游泳,兩個人就在水裡互相拼命地毫無作用的撲通著。這個時候大順還臨危不亂看一眼水裡的另一個人是誰,竟然是狗蛋!看清楚以後,大順也沒有了力氣,他才感覺到小腿的劇烈疼痛,之後他就漸漸失去了知覺。

很快大順吐了幾口水就又醒了過來,原來是他爸會水,所以就把他救了上來,當然了,除了他,就上來的還有狗蛋,狗蛋坐在那裡淚流滿面,不停地拍打著地面,嘴裡嘀咕著“這都是命!這都是命!”大順知道他剛死了家人,而且蘭花也離開了他,發自內心的感覺他可憐,於是就一瘸一拐走過去,拍著他的肩膀,“狗蛋,我已經不怪你了,是個男人就別認命,別認命!”

狗蛋看了大順一眼,面無表情,像個白痴一樣,什麼也沒說連個謝謝都沒有,站起來就走了。

大順一家人看著狗蛋溼漉漉離開的身影,再看看自己溼漉漉的身影,不過他們依舊決定去提親,一個是因為現在已經是中午了,頭頂的太陽賊大,特別熱,另一個是因為按照大順的走路速度,還要走很長時間,所以到的時候身上早就幹了。

最後他們一行人終於在太陽落山之前來到了蘭花的家裡,蘭花的爸媽都是明事理的人,知道眼前這個小夥子不僅為人厚道,備受好評,吃苦肯幹而且還勇於犧牲自己來救家的女兒,所以他們高興的把大順一家人迎進門,很高興的接受了微薄的聘禮,很高興的答應了這門婚事。

那一天晚上大順一家就在蘭花家住下了,他們兩家人都特別開心,特別高興,還喝多了,不過喝多的不是大順,也不是大順他爸,也不是蘭花她爸,而是大順他媽,他媽從來不喝酒,但是就在今天晚上喝多了,因為她心裡高興,因為就在今晚上,他從一個迷信封建的落後農村老大媽變成了一個崇尚科學的先進農村老大媽,因為她不信命!

沒用一個星期結婚所有的東西就都準備好了,不出兩個星期婚禮就舉辦完了,可以說是當時的“閃電結婚”,而且這一次結婚讓兩家人都倍有面子,因為他們去了縣裡唯一的大飯店,鑫鑫大酒店進行宴請。

除了這個,婚禮當天還發生了一件事兒,那就是那一天狗蛋竟然拿著賀禮來了,而且還滿面紅光,彷彿當天的新郎不是大順而是狗蛋一樣。不出意外,那天狗蛋喝多了,喝到很晚都不走,最後他握著大順的手說:“大順,我對不起你,對不起你。小時候我和蘭花說那糖都是我送給她的,所以我們才會好的,不過現在看到你們結婚了,我心裡是真的高興,更何況你還救了我的命,你就是我的兄弟了,兄弟結婚我怎麼能不高興呢!”

說完狗蛋就晃晃悠悠的走了,留下了原地發呆的大順,現在他確實有些懵了,一個是因為他明白了為什麼當年自己沒有和蘭花在一起,另一個是因為自己忽然多了一個兄弟,這讓他感受到了見義勇為的好處,雖然兩次都差點死掉,但是一次換來一個豐滿賢惠的妻子,一次換來了一個偷奸耍滑的兄弟。

不過讓大順萬萬沒想到的是從那天起狗蛋對自己就像是變了一個人,雖然他還是他,依舊喜歡偷奸耍滑,但是對自己卻忠厚的不得了。他回到廠子裡以後,狗蛋總是幫他幹活,不僅在廠子裡這樣,歇班的時候狗蛋還主動到大順家替大順他爸媽種地,所以他可以在廠子裡吃到蘭花做的好吃飯菜,也可以在農活以後理直氣壯的去大順家吃飯,長此以往,大順家都對狗蛋產生了好感,甚至承認了狗蛋為大順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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