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扶不起”,我們到底該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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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扶不起”,我們到底該如何做

前一段時間,我寫了一篇關於《大爺救起落水兒童,反被孩子母親要求道歉》的文章反響很大,讀者們紛紛評論了,對於大爺的關心,對孩子母親與路人甲女的批評。一千多的評論,幾乎全部是指責兩個三觀不正的母親與路人甲女子的,也有部分說是老大爺不該救人,表示"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家瓦上霜"對此,我感覺很是欣慰,我的文章能得到讀者們的認可,還有我們的價值觀都是一樣的。但同時,也有點難過(注:不是錯別字),難過的是人們似乎都開始認定不能做好人,好人難做,都不想在多管閒事了。即使是前一篇所寫的老大爺,也是在拍完照片才開始救人的,事後還得照照片發微博證明。這是為什麼?到底是什麼,造成了我們今天的認知?對於做好事這麼恐懼了。

一、"跌倒老人扶不起"的事件起因。

首先,這個現象起始,還要從2006年末南京發生的"彭宇案"說起。對於"南京彭宇案件"我想大家一定都不會陌生。該民事訴訟案案件,在當時全中國都時引起了極大爭議的。此時江蘇南京是第一次以這樣的形象出現在了公眾視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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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一公交站臺等83路車。人來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鑑定後構成8級傷殘。老太指認撞人者是剛下車的小夥彭宇。老太告到法院索賠13萬多元。

彭宇表示無辜。他說,當天早晨3輛公交車同時靠站,老太要去趕第3輛車,而自己從第2輛車的後門下來。"一下車,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趕忙去了,不一會兒,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動過來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說謝謝,後來大家一起將她送到醫院。"檢查結果表明徐姓老太太,需進行人造股骨頭置換手術。徐姓老太太隨即向彭宇索賠醫療費,遭到拒絕。彭宇說,接下來,事情就來了個180度大轉彎,老太及其家屬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而據徐老太太稱,"我當時親眼看到他撞到我的!"並表示, "我們老兩口都有和醫保,兒子在公安局工作,不是說承擔不起醫藥費,只是要討回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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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4日下午4點半,鼓樓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為本次事故雙方均無過錯。按照公平的原則,當事人對受害人的損失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此,裁定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即4.5萬餘元。判決書中還稱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醫院,而可以"自行離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選擇,他的行為顯然與情理相悖"。行善助老卻遭遇現代版農夫和蛇的故事,彭宇心灰意冷地表示:"再不會這麼衝動(出手相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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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的2009年,天津同樣出現了類似案件,"許雲鶴案"。該案在許多方面與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驚人相似,同樣都是"案發瞬間無法還原、雙方舉證均不充分"。被網友熱議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許雲鶴駕車沿紅旗路由南向北行駛,在行駛到裝飾廣場附近時,恰巧看見王老太由西向東跨越路中心的護欄,后王老太倒地受傷。

2011年6月16日,就此事作出判決,許雲鶴被判決承擔40%的民事責任,賠償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87454.8元。

法院判決的理由是,"不能確定與王老太身體有接觸,也不能排除小客車與王老太沒有接觸。被告發現原告時只有4、5米,在此短距離內作為行人的原告突然發現車輛向其駛來,必然會發生驚慌錯亂,其倒地定然會受到駛來車輛的影響"。延續了"南京彭宇案"的法律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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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2011年,江蘇南通發生了一件事與之前我寫的老大爺就救人的文章類似,救人反被誣陷。2011年8月26日,公交司機殷紅彬,江蘇飛鶴快客司機,在如皋立交橋上救起一位倒在路中間的騎三輪車老太,反被老太報警稱其肇事後逃逸。經監控錄像對比,殷紅彬實為救人,被網友稱為"南通"。2011年8月29日,老太的兒子向殷紅彬贈送了錦旗。後經央視等媒體報道,被網友稱為南通,並以""身份成為2011年度CCTV全國法治人物。

法官的判罰和被救者的反咬一口,極大的引起了人們對於社會道德倫理與法律法治到底哪一個是判斷標準的討論,亦是對法官的判罰產生了質疑。"倒地的老人扶不起""南京彭宇案"後,甚至鼓勵了對道德的犯規,加速了道德的衰弱,造成了道德的全面崩塌,有人說"社會道德滑坡三十年"使社會大眾陷入一場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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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是各大媒體網絡的輿論導向。出現了一個彭宇案,網絡上就出現各個版本的老人摔倒不能扶的"惡搞"案例,其中大部分都是杜撰的。有些甚至以漫畫"扶不起"的形式表現"好人沒好報"等失真負面思想。這些炒作都是為了吸引公眾的注意力,人為地對老人摔倒"訛錢事件"的某些細節進行了放大,同時為迎合公眾的某些陰暗心理而進行了大肆的渲染和炒作,刻意地擴大了事件的不利效應,輿論的力量使大家產生只要是老人摔倒都有被訛的可能的印象,給老人貼上壞人的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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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就是人們的社會責任感下降,缺乏正義感。像"南京彭宇案"只是個別現象,人們為什麼如此關注?反而那些助人為樂,見義勇為感動人們的事件不受關注,為什麼?一個小小的例外,就能讓我們喪失扶起跌倒老人的勇氣?我覺得並不是這樣,是因為大多數人的看客心裡,覺得別人會做,自己可以不用做,就像路人甲女一樣看別人做自己不做。(人物在之前發佈的文章裡,當然,她那個行為不只是看客,還是個破壞者)。這種看客心理,致使人們不願於做好事,既怕麻煩,覺得不是自己的幹嘛這麼拼,又覺得別人會做自己沒必要。事情出現了什麼問題,不管好的還是壞的,又不願意承認自己是個看客,於是把責任推向環境,因為外在的環境告訴我們,做好事容易受到誣陷,弄不好害得賠錢給別人,所以不敢做好事。

最後,就是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夠完善。站在老人的角度想問題,就可以想象得到,老無所依的情形,出了事故,高額的醫療費也是少數老人反誣幫助自己的人的一大原因,不想讓自己的孩子負擔太重等等。任何事情都有它的兩面性,"扶不起"在一定程度上並非是空穴來風。長期以來我國的養老保險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為主,對於一些沒有單位老人,就可能出現老無所依情況,正是因為老人面對未來不確定性,對以後生活的恐懼,所以才會尋求有安全保障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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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倒地的老人扶不起"產生的時代背景

日益發展的社會經濟與不斷進步的思想產生的必然碰撞。其實在"南京彭宇案件"發生的時間點,我覺得剛好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高點。2006年市場經濟發展迅速,人們的思想也在不停經進步,也在不斷反思什麼樣的傳統道德價值觀值得我們繼承和發揚。尤其是我們的端午節,傳統節日,被韓國人搶著說是他們的節日,他們申請非物質文化遺產時,達到了頂點。在以"南京彭宇案"等一系列案件為導火索似的媒體的宣傳下,本來不必討論的傳統美德,似乎就沒必要在繼承下去了。這是怎樣的影響力,怎麼樣的輿論力量。在古代,輿論的力量主要靠人與人之間的交流產生,而在現在信息發展迅速,各種各樣的媒體平臺,會將發生在遠隔千里的事情,呈現在我們面前。南京"彭宇"案存在一定的爭議,法院判決彭宇向老人賠款,從上面的案件敘述可知,當時證據都是不充分的,大家都不知道真相,但民眾輿論幾乎都是傾向於彭宇,說他是被冤枉的。但是在案件發生幾年後彭宇對記者說的確是他撞得但是並沒有這麼嚴重(湖北衛士的老梁說法),但是已經沒有用了,"南京彭宇案"造成了,民眾心理上的約束力,讓我們覺得,做好事有風險,扶人需謹慎,它模糊了一個基本價值觀——好人有好報。就因為一個單獨個案,撼動了我們一直的優良品質?跟何況是我們並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就這樣無端的下了判斷,就算是結果不好的他也是個別現象,難道就要放棄我們中華民族幾千年來的傳統?太不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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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對"倒地的老人扶不起"我們該如何做。

也許有人會問?我說了這麼多到底想表達什麼?我想表達,出現了這種情況我會救,會扶起老人,想表達正義永遠不會遲到,想表達我們自己的上下五千年傳承下來的美德,不要忘記,那是我們的脊樑。

也許有人會嗤之以鼻,會覺得,這種"倒地的老人扶不起"現象既然存在,就不會只發生一兩次; 會覺得,即使做好事被被誣陷也沒有人出來給你作證,因為現在社會中每個人都不想得罪人;會覺得,在網絡上經常出現一些,目睹交通事故的目擊證人,不願意出來作證,人人都怕給自己惹麻煩。會覺得,即使只有萬分之一的概率發生,而自己就是那萬分之一怎麼辦?因為怕,就不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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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看,這些事件。2011年10月13日,2歲的(本名)在佛山廣佛五金城相繼被兩車碾壓,7分鐘內,18名路人路過但都視而不見,漠然而去,最後一名拾荒阿姨上前施以援手,10月21日,小悅悅經醫院全力搶救無效,在零時32分離世。10月29日,沒有和告別儀式,小悅悅遺體在廣州市火化,其骨灰將被帶回山東老家。

湖北武漢一88歲高齡的老人在離家不到100米的菜場門口跌倒,長達一小時之內無人敢上前扶起,也無人撥打120,導致窒息死亡;

造成這樣情形就是因為你的害怕,你的冷漠,而變成悲劇,這樣的事情還少麼?相信好多人都看過關於"小悅悅事件"的視頻可怕麼?這麼多人走過沒人理。在同年的10月23日,廣東佛山280名市民聚集在事發地點悼念"小悅悅" ,宣誓"不做冷漠佛山人"。那麼你呢?會做冷漠的人麼?

人人都有老去的一天,每個人家中都有老人。今天老人跌倒的情況,就有可能在某一天,就算我們千萬不願意也會發生的,那以避免的,因為他是意外啊!誰能控制得了?我們誰都不會願看到敬老愛老的傳統在我們這一代消失,在面對老人跌倒時漠然而對,更不希望有一天,跌倒的意外發生你我自己身上時遭遇救助冷漠與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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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們到底具體該怎麼做呢?

其一,從自我做起。我們都是社會的一份子,繼承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追求精神層次的高度如信仰,發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多一點舉手之勞,少一點冷漠。在其他人遇到危險時伸把手,老人摔倒了扶一把,或許我們沒有與歹徒搏鬥的身手,因害怕不敢扶老人,但是我們可以報警打110,120,難道這就不是熱心腸麼?

其二、傳播正能量,維護網絡正義。對於不正確的價值觀予以譴責,重視榜樣力量,在網絡上多宣傳一些正能量的人物與事蹟。

其三、有關法律法規有待改進。比如交通事故責任的司法界定與經濟賠償的制度。類似"彭宇案、許雲鶴案"行善者擔責受罰,除技術鑑定能力的缺失之外,與"司法職能不是明辨是非而是緩解矛盾"的理念也有著一定的關係。

我國《民法通則》第132條規定:當事人對造成損害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分擔民事責任。這一法條,避免了因受害人無法舉證對方過失,而不得已,自己承擔所有損害責任,在實踐中卻喪失了明辨是非的作用,出現了所謂的"冷血判決",即使毫無侵權過失的公民,也可能被責令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甚至包括見義勇為的好人在內,從而使法官緩解矛盾的願望往往在事實上激化了訴辯雙方的矛盾,加劇了大眾的牴觸情緒。

最後,作為老年人自身的問題。一定要了解自己的身體狀況,避免在出入高峰期時出門,增加出意外的幾率。還有就是,老年人應該堅持社會公德,尊重事實,必要時不妨告訴路人自己跌倒與他人無關,或者通過回憶追查真正的肇事者,不要倚老賣老、裝糊塗、反咬一口,不要讓真正施救的好心人在付出愛心的同時寒心、甚至惹出無中生有的鉅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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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善待他人就是善待我們自己。讓我們共同行動,從心態和思想上,從倫理道德到法律法治上,繼續支持和鼓勵正義之舉,"扶起"熱度消退的正義熱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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