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金融工具的創新——飛錢,就這樣創造了歷史

如果你要到西安購買一套價值100萬元的房子,全款支付。假設需要現錢支付,100萬元有多重呢?100斤!1萬元的一百元紙幣,大概有一斤重,100萬元大約就是100斤。100斤的重物如今能有多少人背動?100斤就是農村50公斤的一包化肥,我12歲的時候背過,記憶猶新,太沉了,背不動,一公里的路程,連揹帶滾,帶回家的。城裡的同志,一桶18.9L的飲用水,19斤左右,感覺如何?

當然,如今的你,不需要揹負100斤的百萬紙幣購買房子,有很多途徑解決辦法,比如帶一張銀行卡、或支票、或手機微信支付、或手機支付寶支付。輕輕鬆鬆,無須費力。可是,當這些金融工具還沒有出現的古代,大宗交易可就沒有這麼容易了。

比如,唐朝時候使用的開元通寶,每貫重六斤四兩,每貫一千文銅幣。那麼若是穿越回唐朝,感受一下如同《長安十二時辰》中大唐盛世,在長安買套房子,需要多少錢呢?李嶠在《代公主讓起新宅表》中寫到:“且坊為要衝,地當貴裡,畝賃二三十貫,居人四五百家。”可知醴泉坊的地價為1畝20貫到30貫,唐代的一斤為16兩,一貫就是100兩,按照現在一斤10兩計算,一貫就是10斤,那麼大約需要銅幣200斤至300斤購買一畝土地建房。

唐代金融工具的創新——飛錢,就這樣創造了歷史

長安的裡坊

一貫銅幣如此之重,在唐代甚至其他朝代,大宗交易時就會有許多的不便。那麼有沒有可以解決的辦法呢?

在唐代,出現飛錢,就是解決辦法。

《新唐書·食貨志》記載:“(唐憲宗)時商賈至京師,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軍諸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合券乃取之,號飛錢。”從中可知,商人在京城長安,把錢幣交給諸道進奏院、諸軍、諸使、或富家(注:進奏院,是指唐代各道—相當於現在的省,在京城長安設置的辦事處),開具一張憑證,上面記載錢幣的數量以及到何地取現,然後商人到目的地憑藉憑證取錢,這個憑證就是飛錢,也稱之為“便換”。

這樣,就不需要帶上大量的較重的銅幣,只需帶一張飛錢,就可以實現長安買房的夢想。

一、飛錢產生的背景

1.金屬貨幣太重,不易攜帶

實物貨幣逐漸演變為金屬貨幣,並慢慢在經濟中佔據主導地位,最主要的優點就是滿足了稀缺性,但是也附帶贈送了一個缺點——重,數量較多時,更重,特別不易攜帶。

上面已經計算,一貫錢的重量大約是現在的10斤,100貫就相當於重1000斤,在古代交通不發達,商人帶著大量的銅幣往返各個城市,交易成本是很高的,給商業經濟的發展帶來了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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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貫錢

那麼是否可以使用黃金和白銀呢?在漢唐時期,金銀更為稀缺,供給量較少,根本無法滿足社會對貨幣的需求量,那個時候主要充當裝飾物品,沒有成為法定的支付貨幣。

這就急需一種新的金融工具來解決這種困境,飛錢就滿足了這種需求。

2.唐代錢荒較為嚴重

唐高祖對貨幣制度進行了改革,廢除了通用數百年的五銖錢,改用開元通寶。規定以文為單位,一兩十錢,確定開元通寶的大小、重量,確定為唐的法定貨幣,具有無限兌換能力。

唐朝經歷貞觀之治、開元盛世,整個社會經濟進入空前繁榮。經濟繁榮,就需要大量的貨幣與之相匹配。而唐朝使用的金屬貨幣制度,其一枚開元通寶的面值和其實際價值是相等的。那就意味著,市場經濟中的所有商品之和價值N,與之相對應應該有N的開元通寶數量。但是,金屬貨幣時代,銅幣的稀缺,無法滿足經濟對貨幣的需求,出現貨幣需求量遠遠大於供給量,錢荒現象由此出現。

唐代金融工具的創新——飛錢,就這樣創造了歷史

開元通寶

唐代中央政府為了應對錢荒,採取各種辦法,其中之一就是禁止現錢出境。現錢只能在一定的區域內流通,不能流通到其他地區,導致商品貿易停滯,經濟混亂。中央政府也使用過金屬貨幣和實物貨幣兼用,也沒有辦法徹底解決貨幣需求與供給的矛盾問題。

在這樣的背景下,一種可以帶出境外滿足經濟正常運行,又可以滿足貨幣需求的同時,政府還可以掌控銅錢的新金融工具呼之欲出。

3.商業信用逐步成熟

唐代經濟十分繁榮,出現了租賃業務——櫃房。各地商人云集長安,經過交易之後獲得大量的錢幣,在不易攜帶以及安全的考慮,市場催生出櫃房業務。就是當地的一些商家推出為外來商人保管錢物,收取一定的手續費。類似於後期的錢莊。這裡就有信用的存在,彼此互相,業務才能開展,互利互惠。

另外,民間經濟中,預付款交易也較為發達,大家遵守公平交易,堅守合同的契約精神。官府與民間也產生商業信用,政府為收購足量的粟米,向百姓提前支付預付款,政府也向百姓賒銷粟米,在其中賺取一定的利差,同時還能保持糧價穩定,比如天寶六年太府少卿張道奏:“準四載五月並五載三月敕節文,至貴時賤價出糶,賤時加價收糴。若百姓未辦錢物者,任準開元二十年七月敕,量事賒糶,至粟麥熟時徵納”。商業信用在唐代發展以及很成熟。

商業信用的本質就是延期支付或賒銷,並不是最為常見的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商業信用的成熟發展,為飛錢的出現奠定了基礎。

二、飛錢的使用

唐代的道略大於現在的省,都在長安開有辦事處,叫做進奏院。進奏院的職責是向中央政府上表奏章、傳遞公文、以及繳納賦稅。到了唐代中後期,各地前往京城長安貿易的商人把錢幣存入進奏院,由進奏院開具憑證,憑證上面記載交錢人的姓名、錢幣數額,以及取錢的地點。這個憑證一式兩份,一份交於存錢的商人,另一份由進奏院派人送回本道的取錢機構。商人返回本道以後可以憑藉這種憑證取錢,辦事機構拿出另外一份與之核對,真實有效之後付錢給商人。

這個憑證就是飛錢!不需要在運輸大量貨幣,降低了交易成本。

唐代金融工具的創新——飛錢,就這樣創造了歷史

飛錢

當然,各道在京城長安收取大量的銅幣,不需要全部運送回本道的,可以由這些存錢從當該道上交中央政府的稅賦。而該道收取的稅賦也不需要全部運送至長安,部分給商人取走。

如此,商人和政府都在飛錢中實現雙贏!《國史舊聞》中就記載:“商人納錢京師,可少慢藏之患;地方納錢中央,可省轉搬之勞”。

當然,政府給商人提供如此便利的金融服務,是要收取手續費的。公元812年,唐憲宗就下令有戶部、度支和鹽鐵三司統一飛錢業務,開始每一千貫收取一百文的手續費。

在飛錢的使用過程中,國家信用已經有所體現。

三、飛錢是最早的紙幣嗎?

大多數人都知道,我國最早的紙幣是北宋時期四川地區的交子,而不是飛錢。那麼飛錢為何不是最早的紙幣呢?

從上面分析可知,飛錢在當時主要的職能還是兌換功能,相當於現在把一筆錢存入銀行,可以在異地辦理匯兌。並沒有像交子已經具有紙幣貨幣的其他職能。

交子具有兌現功能,飛錢不行。北宋時期,交子是可以按照面值向各家發現商兌換相應的白銀或者是銅幣,而飛錢只能在相應的道兌換錢幣。

交子可以流通,執行交換手段,而飛行不行。北宋時候的交子已經進入流通領域,百姓可以拿著交子購買任何商品,也可以使用交子上交稅賦,它已經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是第一張被人認可的紙質貨幣。而飛錢沒有進入流通領域,也不能用於購物。

四、飛錢為何沒有成為解救唐代政府的金融工具

上面分析了飛錢的產生,以及使用,可知飛錢的產生對當時的經濟貿易有很大的好處,那為何飛錢業務沒有能在唐代發展繁榮,用於解救政府的財政危機呢?

1.金融系統不健全,存在政府信用違約

唐代經濟空前繁榮,偶然間發展起來飛錢業務,的確是貨幣金融史中的金融創新。可惜當時沒有健全的金融體系,貨幣相關的各種制度還是由中央政府規定,而各時期的帝王們都要絞盡腦汁解決財政危機問題,貨幣制度就得服務於財政,未能建立完善金融體系。

另外,各地方政府在缺錢的時候,就開始打飛錢的主意,商人存入進奏院的飛錢會被地方政府延期兌換,甚至有的時候想盡辦法不給兌換,這樣的結果就是政府信用崩塌,商人不在把錢寄存進奏院中,飛錢業務隨之消失。

2.沒有制約的皇權,王的信用價值幾何

上至夏商周,下至明清,我國都是王權至上,特別是秦始皇統一全國,建立皇權制度,皇權就沒有相應的制約對手,而歷朝歷代的帝王大都很缺錢,為了供養大量的政府公務員,供養軍隊,還需國家工程建設,大量的財政支出總是壓得中央政府喘不過氣,各位帝王就在不同的時期,進行各種稅制以及金融上的改革,終歸於壟斷,盤剝民間經濟,

王的信用在這裡價值不高,古代最早的中央政府債務違約是周郝王的“債臺高築”,也就難以發展出以信用為核心的金融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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