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攤”,這次真的來了?

這兩天相信很多朋友都注意到了這個關係我們民生的新聞。小編也整理了一些資料,對於“取消公攤”這個歷史性的問題,我也想發表一下個人見解。

“取消公攤”,這次真的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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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攤面積是怎麼來的?

首先,很“榮幸”,公攤面積在全球範圍內,屬於我國的“專利”,最早是有華人首富李嘉誠提出的,並很快得到了香港政府的支持隨後進入內地。

“取消公攤”,這次真的來了?

公攤面積

那我們的公攤的面積有多少呢?

那我們就需要知道,哪些區域是在公攤範圍之內的。公攤面積可不僅僅是電梯和樓道,電梯井、樓梯間、變電室、設備間、管道井、地下室、值班警衛室等等太多了,你知道的,不知道的,你看到的,看不到的,只要有建築物,不是屬於個人的公共區域,基本都在公攤面積以內。

“取消公攤”,這次真的來了?

我國的公攤面積標準是多少呢?國家規定:7層以下為7%-12%,18層以下,公攤面積標準為10%-15%,30層以上,因電梯增多,一般為25%左右。公攤面積是由測繪部門統一測出的,不是由開發商自己定的。

“取消公攤”,這次真的來了?

如果平時你有時間,可以測量一下你自己的室內實際使用面積,然後總面積減掉你的室內面積,剩下的就是你自己實際花錢買的公攤面積了。

同時公攤面積越大,你所繳納的暖氣費、物業費也就越多。大家應該都知道,物業費是按平方來收取的,如果不交物業費就沒人來給你樓道和電梯打掃衛生,所以必須交!同時取暖費也是按平方收取的,在北方的朋友,可以有時間注意一下,你家的樓道和其他公共區域供暖了嗎?

“取消公攤”,這次真的來了?

之前小編有看過一個比較火的新聞,電梯作為公共區域,那小區的電梯裡面放的廣告牌收益是不是應該分給業主呢?

目前,在我國只有重慶市2002年開始是按套內面積計價的,不知道其他省市什麼時候才可以真正的“取消公攤”。

另外對於這次的住建部“取消公攤”來講,對於文件的約束對象是住宅項目的施工建設單位,小編個人認為短期內不會影響房地產市場的變革,而且這也只是一個工程建設規範的公開徵求意見,距離正式文件以及正式實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取消公攤”,這次真的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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