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首批速裁程序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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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遵循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办案的导向,做到难案精审、简案快办,根据修正后《刑事诉讼法》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刑事政策规定,结合嵩明实际, 嵩明县公检法司联合制定了《嵩明县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从本月起,依托嵩明县法律援助中心检察院工作站,由司法局安排律师到检察院轮流值班,以危险驾驶案先行先试。

我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首批速裁程序案件

4月15日,我院集中受理了12件12人危险驾驶案,经前期审查及事前准备,22日,我院对符合认罪认罚条件的10件10人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犯罪嫌疑人在值班律师在场下均同意检察院程序适用及量刑建议,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我院明确提出刑期、罚金幅度以及是否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该批案件将于23日批量起诉到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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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嵩明县采用由公安机关批量称送、检察机关集中办理批量提起公诉、法院集中审理宣判的办案模式,目的主要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缩短办案流程,提高诉讼效率。下步,嵩明县检察院将积极探索法律文书简化、办案组优化组合、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以推进落实认罪认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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