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海爾“員工午休被開除”看企業背後的東西

最近媒體所報道的一件事情在網上引起了軒然大波,事情起因是因為員工犯下了所謂的“一級違規”,這就不得不讓人想問一句:為什麼?

從海爾“員工午休被開除”看企業背後的東西

其實從2018年下半年開始至今,一部分公司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或是市場緊縮,或是其他的原因,使得公司內部秉持“優化”的原則,被迫讓一部分員工離開公司,正常情況下,員工與公司之間並非是有著不可調和的矛盾,雙方協商出來一個結果,好聚好散,可今天我們看到的是並非我們想象中的那樣。

從事情的發展脈絡來看並不複雜,從對員工午睡的拍照到發文件的解除我們可以得出結論:沒有商量的理由。

從海爾“員工午休被開除”看企業背後的東西

員工和企業之間,企業的文化一方面我們應該尊重,另一方面,我們也應該看到,員工的合法權益被直接或者間接的腐蝕掉了。那麼誰該為員工的合法權益發聲?

從海爾“員工午休被開除”看企業背後的東西

其實我們可以從透露的幾個詞當中看到一些東西,從辭退員工通報上面的“買損”和“不再配置人員”,公司在明目張膽的“優化”,也在說明企業開始“一人多崗”,或者是“一人多責”。從辭退員工說明裡面,犯了企業人力資源一個明顯的錯誤,沒有公司的人力資源或者是公司公章,這不得不讓我們想到一個問題,是這份文件的“合法合規性”。另外一個問題是公司制度當中11:30-13:000之間,自主安排就餐時間和員工所說的30分鐘吃飯時間,10分鐘排隊不符的問題,到底是制度沒有完全執行,還是根本不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休息休假的權利,雖然沒有明確的休息多長時間的規定,但勞動者相對公司來說是弱勢的一方,合法權益應當保障,如果是得不到保障,想讓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可能嗎?

如果按照筆者曾經親身經歷來看,比如富士康,員工中午有四十分鐘的吃飯時間,上午和下午各有十分鐘的休息時間,因為是把人當作了機器,但機器也需要休息。如果按照“止損”的觀點來看,公司是把“人”當作了負擔,而不是財富。所有學過人力資源的人都會接觸到這樣一段話:IBM的開拓者小托馬斯·沃特森曾經說過,"你可以搬走我的機器,燒燬我的廠房,但只要留下我的員工,我就可以有再生的機會"。而從現在看到的很多公司來看,是把人力資源作為成本和負擔,和財富根本不搭邊。

無論是企業制度和企業文化,我們無法否認的事實是這是一個公司的靈魂,也是一個公司的方向,但我們也應該看到,很多時候企業把制度和文化作為對付勞動者的武器,而不是助力。比如曠工一天扣除三倍工資,曠工三天開除員工等等根本就是屬於違法的制度依然大行其道,員工作為弱勢群體,在捍衛自己合法權益的時候,又害怕因此丟了飯碗,最後不了了之。

從海爾“員工午休被開除”看企業背後的東西

當員工面臨合法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大多數都是想息事寧人,不了了之,少部分才會尋求外部的力量,像那四名員工因午休被開除,如果公司要開除員工,需要一個合法合規的“理由”,之所以因為出現上班時間“玩手機”、“上網”等理由開除員工,是因為企業設立此種制度的本身是想提高效率,提高產能,這樣的制度其本身就是違背了勞動者的本意,企業設立制度,本身是要經過工會、企業、員工三方都通過的情況下,而不是企業說一不二,說開就開。如果公司沒有工會,或者工會根本就是擺設,這就不得不求助於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當然這個成本會很高,正如馬克思說:“資本來到世間,從頭到腳,每個毛孔都滴著血和骯髒的東西。”但我們仍然要想著被壓榨剩餘價值的時候,保護一點自己的合法權益,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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