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国外?网上“跨国”庭审安排!

日前,鼓楼法院通过互联网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跨域跨国继承纠纷案件。这起案件的原、被告分别居住在中国香港、美国、印度尼西亚,因疫情影响,无法返回中国大陆,鼓楼法院以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开庭审理这起跨国案件。

原告蔡某甲(孙女)、蔡某乙(六儿子)系中国香港居民、美籍华人,现分别居住在香港、美国,被告蔡某丙(四儿子)系印度尼西亚籍华人,现居住在印度尼西亚。蔡某夫妻二人共育有六子,二人身故后,其子女、孙子女之间因房屋继承纠纷问题,一时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故诉至鼓楼法院,希望房屋析产事宜能够得以妥善解决。因本次疫情影响,各方当事人均无法返回中国大陆参加诉讼。为充分保障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案件承办法官告知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互联网方式参与庭审,并征得了各方当事人对于参与互联网开庭的同意。

开庭前,承办法官和相关技术保障人员通过微信、电话指导各方当事人,说明互联网开庭所需要的设备条件以及流程。几经调试,庭审中,各个环节有序进行。终于顺利完成庭前准备工作。庭审后,各方当事人均对互联网庭审方式给予高度认可,对法院为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所作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让“互联网+”解决“跨国”庭审难题,是非常时期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办案效率的有效途径。今后,鼓楼法院将进一步探索智慧法院建设,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践行司法为民、彰显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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