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善意執行保障復工復產

湖南法院網訊 近日,湖南省安鄉縣法院善意執結了一起案件,積極挽救困境企業,盤活生產業務,在助力復工復產的同時保障民生,實現了“多贏”。

鄒某某2015年找安鄉縣農村商業銀行借款1500萬元,用於船舶公司經營,以三條釆砂船作為抵押擔保。後因全面禁止釆砂致無業務開展,鄒某某無法正常還款且船舶漂忽不定,銀行起訴至安鄉法院並進入執行程序。4月20日,法院執行人員得知鄒某某及其船舶在津市市與澧縣交界河道出現,遂趕往現場進行查扣,擬強制扣押回安鄉縣進行評估拍賣處理,欲將拍賣款項用於償還銀行貸款。經執行人員調查得知,鄒某某剛承接了河道拓寬拓深工程項目,且船舶上有十餘名船工為其工作。為保障重點工程的推進和十餘名船工生計,推動復工復產,在安鄉法院主持調解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執行和解協議,決定釆取善意執行方式,船舶扣押在當地河道繼續生產作業,所得工程款除去常規開支外,結餘的用於償還銀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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