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鄉:官陵湖派出所依法查處一起醫鬧案

3月9日,安鄉縣公安局依法查處一起醫鬧案件,被處罰人蔡某(女,現年58歲,安鄉縣深柳鎮深柳社區居民)因酒後無故毆打醫務人員,被安鄉縣公安局治安拘留十日。

經查明:3月8日20時許,蔡某在家中因醉酒,被人送醫,安鄉縣人民醫院120救護人員接診後送醫途中,蔡某在救護車上無故毆打隨車醫務人員後,蔡某又無故在醫院急診室大鬧,並傷害當班醫生。

安鄉縣公安局官陵湖派出所接到醫院報案後,副所長張立帶領民警陳爭明迅速將蔡某制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款之規定,決定對蔡某行政拘留十日。

【來源:發佈時間: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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