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經營燃氣 執法部門查獲涉案車及50瓶燃氣

非法經營燃氣 執法部門查獲涉案車及50瓶燃氣

日前,播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公安部門查獲一起非法經營燃氣案,涉案車輛及50瓶燃氣已被依法暫扣。

4月13日晚10:46,播州區相關部門接群眾舉報,稱位於象山社區烏江東路某酒店樓下,有一輛改裝過的小型廂式載客汽車裝載大量燃氣(液化氣)配送給一家商鋪。接報後,播州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市政科、安全生產大隊執法人員聯合象山派出所民警立即趕往現場開展執法檢查,迅速將涉案人員控制。

經現場勘查,涉案車輛為一輛廂式載客汽車,限載7人,車輛後排座椅已經全部拆除,車內載有規格為12.5kg/瓶的燃氣罐44瓶,規格為3.5kg/瓶的燃氣罐6瓶,全部為滿裝重瓶,涉案人員謝某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車輛無危化品運輸資質。經謝某現場指認,現涉案車輛及50瓶燃氣已依法暫扣。目前公安機關已介入,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對此,執法人員提醒市民,購買液化氣一定要到正規的充氣站點,可以通過手機掃一掃鋼瓶上的二維碼進行識別查看鋼瓶的使用期限,對報廢和超期不檢、超期使用的鋼瓶堅決不用。使用已超過規定檢驗有效期,不但無法保障燃氣經營者和燃氣用戶的合法權益,更容易引起燃氣安全事故,危害公民生命財產安全。

下一步,相關執法部門還將繼續採取高壓態勢加大“黑燃氣”打擊力度,將燃氣安全執法整治常態化,遏制燃氣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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