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到某疫情區出差,公司有權開除嗎?

拒絕到某疫情區出差,公司有權開除嗎?

疫情期間,很多勞動者面臨一個問題,由於工作需要得到某疫情區出差,但是勞動者由於各種原因不想去,疫情嚴重擔心萬一被感染,而且回來後得舉家隔離。那麼很多人擔心的問題來了,拒絕到疫情去出差,公司有權開除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為違反勞動合同。據此,即使勞動者拒絕到疫情嚴重的地區出差也不屬於違約,單位無權解除勞動合同。此外,《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過失性辭退也不包括如上情況。

拒絕到某疫情區出差,公司有權開除嗎?

如果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無需事先通知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可以要求經濟補償。

綜上,出於維護自身和家人安全的考量,勞動者可以拒絕到疫情嚴重區域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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