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1 4”巡察反饋模式 壓實整改責任

“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嚴肅指出了我單位存在的突出問題,一針見血、切中要害,為我們敲響了警鐘。我們誠懇接受、全部認領,並將深入分析癥結所在,以最嚴格的標準、最堅決的態度、最有力的措施,從嚴從實抓好整改落實。”這是貴州黔興置業(集團)公司黨委主要負責人在巡察反饋會上的表態。

近日,黔南州委第七輪巡察各巡察組分別對貴州黔興置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10家州直單位反饋巡察情況。反饋會上,各巡察組除反饋問題外,還對下一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單位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在反饋會上作了表態發言。

“巡察效果好不好、震懾作用強不強,關鍵看整改。”近年來,黔南州堅持整改先從反饋抓起,實行“1 4”巡察反饋模式,把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貫通起來,推動巡察整改責任落實落地落細。

“1”即巡察反饋對象以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及主要負責人為主體;“4”即領導小組成員、州分管領導、主管部門以及紀委監委和組織部門有關室(科)負責同志同時參加反饋會。通過全面整合監督力量,推動形成領導小組成員帶頭抓整改、分管領導督促整改、主管部門指導整改、監督部門跟進監督整改、被巡察黨組織具體落實整改的工作機制。

“對巡察反饋的問題,既要建立整改臺賬,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又要明確整改責任、整改時限和整改要求,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又要深入分析研判,找準問題根源,推動深化改革、補齊短板、完善制度”。黔南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負責同志表示,對於巡察整改方案、整改任務清單、進展情況報告等重要文字材料,巡察組組長必須親自把關,對整改落實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關鍵問題、遺留問題都要親自過問。

“州分管領導參加分管部門的巡察反饋會,是州委重視巡察工作的具體體現,更是州委、州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履行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和‘一崗雙責’的有力舉措。”據黔南州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有關負責同志介紹,“1 4”巡察反饋模式的建立,既增強了巡察反饋的嚴肅性,更有助於反饋問題的整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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