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堵墙 堵心又堵路 兴业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保畅通

一道墙,一堆水泥砖,惹来邻里无路出行。两根竹子,四块木板,搭建成他家临时的出行道。近日,兴业县法院依法对一起相邻权通行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将一面堵路又堵心的围墙予以拆除,还申请执行人一条畅通的道路。

原告何某家与被告何某原是一前一后相邻而居的两户人家,原告何某家建房前在与被告何某相邻的宅基地上种植蔬菜,原告何某家为方便出入该地,在2011年8月7日与该通过地的权属人何某桂协商取得了在该地的通行权。2013年被告何某建起了房子,2014年其又在房子的周围建造了一堵高1.68米、长8.6米的围墙和一扇大门。从此,何某家出入自家宅基地的唯一一条通行道路便被这堵墙堵住了。2018年原告何某家在宅基地上建房,因通行的问题多次找村委会及镇政府调解,经多次调解均未果。无奈之下,原告何某家诉至兴业县法院,这一举动使得原本紧张的邻里关系进一步加剧。为化解双方积怨,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终因双方都不愿让步,未能调解成功,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何某于判决生效十日内拆除长8.6米,高1.68米的大门及围墙。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自觉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限期执行拆除公告,同时考虑到申请执行人何某家与被执行人何某系同宗兄弟关系,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如果不能妥善化解此次纠纷,同宗兄弟可能会反目成仇,即使拆除了围墙,“心墙”难除,兄弟间的情谊依旧被这堵墙隔阂着。为避免双方的矛盾再次激化,执行法官先后多次上门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对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家属进行释法析理,同时考虑到被执行人何某远在广东,主办法官还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了何某,希望双方能够和解,由被执行人何某自行拆除围墙,给申请执行人何某家让出一条通道,但何某仍然拒绝自行拆除。

为维护申请人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法院决定依法进行强制执行,对该堵墙予以拆除。在执行过程中,兴业县法院执行人员根据判决书确定的拆除范围多次对执行现场进行丈量。为了避免被执行人情绪过于激动而冲撞执行现场,执行法官耐心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以确保此次执行工作顺利进行。

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施工人员的锤头也随之落下,在村干部的监督下,现场的拆墙工作井然有序开始。经过2个小时的拆墙作业,这面堵路围墙也被彻底拆除,这起因一道围墙引发的相邻权纠纷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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