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楊“拒檢”事實剖析!

一段時間以來,孫楊“拒檢”招來了人民大眾的一致責罵!為啥?!理由很簡單,人家“藥檢官”可是“世界反興奮劑組織”派來的“欽差大臣”,孫楊膽敢“抗拒”,簡直“大逆不道”!這是大家的一致意見!我們怎麼看待孫楊“拒檢”的事實呢?!所謂“拒檢”,我們的“反興奮劑法規”中,確有在“興奮劑檢測人員”不符合“資質”時,運動員有權“拒檢”的規定。這是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做的規定!事實是,三名“藥檢官”的“資質”確實不符合《ISTI血樣採集指南》的規定。雖然這個《指南》被wada的“專家證人”證明為僅僅是“最佳實踐的建議”,不是“強制性規則”。問題在於,既然《ISTI血樣採集指南》是“最佳實踐的建議”,那麼在《指南》的內容當中,為什麼沒有相關“提示”呢?!以至於讓孫楊和很多中國專家都“誤以為”該《指南》是“強制性規則”而“遵照執行”!在《指南》當中沒有“相關提示”,僅僅靠所謂“專家證人”的“口頭表示”,就推翻孫楊提供的證據,真的可以嗎?!現在的事實只能證明,孫楊“拒檢”是在“國際規則”的“誤導”下展開的,能說明啥問題?!因此視孫楊“拒檢”為“大逆不道”的觀點顯然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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