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四高举措”高位推进财政支持脱贫攻坚工作

2020年是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之年,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南陵县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坚决扛起财政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补齐制约脱贫攻坚的各项短板,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是高标投入。严格落实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2020年县本级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000万元,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镇村给予倾斜支持,落实救助帮扶政策,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强化务工就业扶持,发挥扶贫资金项目带动作用,推进做好精准帮扶工作。

二是高度务实。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强化财政脱贫攻坚投入责任,确保支持保障力度与脱贫攻坚全面收官的要求相匹配。坚持现行脱贫标准,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相关政策资金,支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各类问题整改落实,推动扶贫资金使用更加精准有效。

三是高质实施。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主管部门和镇村承担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承担项目实施的开工、进度、质量、验收、决算、审计等监管责任和资金绩效目标设定、申报、执行和自评职责。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脱贫攻坚要求,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注重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

四是高效监控。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实时反馈绩效目标执行监控结果,及时干预偏离目标项目。对22541.2万元扶贫资金项目,分类评价项目绩效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的持续性。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以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推动扶贫资金规范管理,真正形成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刚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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