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地球日】 以“法”的名義保護她!

——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體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生態文明思想,近年來,灌南縣檢察院始終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的法治觀,不斷強化生態司法協作,有效發揮生態環境資源司法保護整體效能。

“檢察藍“守護”海洋藍“蔚然成勢

2017年4月,連雲港市人民檢察院牽頭4省13市成立“一帶一路海洋生態保護聯盟”,形成了“守護海洋”檢察官聯盟機制。依託海洋生態保護聯盟,灌南縣檢察院以“陸海聯動,河海統籌”為核心,不斷推動法律適用標準統一,提高訴訟效率,研發“海洋生態保護”微信小程序,提升檢察機關與海警、漁政部門聯通聯動,形成海洋保護工作合力。該院辦理的601案件是江蘇省近10年來最大非法捕撈案件,也是全國首例海洋生態環境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該案中檢察機關創新性提出既符合法律規定又符合大眾認知的“捕什麼還什麼,捕多少還多少”的修復標準。對可以培育的同種魚苗,請求“恢復原狀”。對無法培育的魚苗,實行“替代性修復”。在訴訟請求中,兼顧海洋生態特點與被告償還能力,除增殖放流外,創新性的提出建立“海洋牧場”、勞役代償等多樣化修復方式,全方位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為構建和諧海洋生態法治圈貢獻檢察力量。

【世界地球日】 以“法”的名義保護她!

打好生態環境攻堅戰,保障綠色高質發展

該院主動參與融入服務經濟建設中心,全面履行檢察職能,制定《關於“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綠色高質發展”十條意見》為全縣經濟綠色高速發展保駕護航。

在辦理何某某濫伐林木案件時,該院依法提起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並通過案發地庭審形式使正義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既讓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刑事處罰,又讓社會公共因犯罪而受損的利益得到應有的法律救濟,同時增強群眾環保意識。通過類案分析,該院建立連雲港灌河流域環境資源巡迴檢察部生態修復警示教育基地,通過生態修復基地整治、普法、警示、修復等多功能作用,積極探索檢察機關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法治保障提供新方式、新途徑。

【世界地球日】 以“法”的名義保護她!

以公益訴訟為核心推動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檢察機關緊緊抓住公益訴訟牛鼻子,樹立多贏共贏理念,推動解決生態治理難題。灌南縣檢察院運用訴前檢察建議和提起訴訟兩大手段,堅持“督促之訴、協同之訴、補充之訴”原則,在做好案件辦理的同時,推動生態恢復。

在辦理李某某等人非法採砂案件時,敏銳的發現存在以航道清淤為名大肆盜採海沙的情況以此發現了小碼頭存在經營不規範的情況,從此案入手,及時發出檢察建議,監督該縣拆除54個非法小碼頭。針對案件中存在破壞海洋生態問題,邀請專家對海洋生態環境破壞情況進行了評估,在刑事案件起訴時同步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世界地球日】 以“法”的名義保護她!

2017年以來,該院通過試行集中管轄灌河流域環境資源案件和江蘇海域環境資源案件,按照“四檢合一”模式,共辦理生態環境案件102件387人,涉及汙染環境、非法捕撈水產品、濫伐林木等罪名。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立案14件156人,提起訴訟7件106人,共提出13668.85萬元的生態損害賠償,充分發揮檢察機關作為社會公共利益代表的職能作用,多措並舉探索生態環境司法保護模式,實現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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