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红丝带基金志愿者招募启事

中华红丝带基金志愿者招募启事

中华红丝带基金由全国工商联和20余家会员企业于2005年4月发起成立。十四年来,秉承宗旨理念,积极配合政府防艾抗艾事业中,形成了援建类、资助类和宣传倡导类公益项目,总投资两亿元之多,170万人直接受益,受到政府好评和受助人、捐助人、社会各界的赞誉。随着影响力的不断提升,需要一支参与公益活动的志愿者团队为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提供服务,倡导预防艾滋病的重要性,传递爱心,传播文明,引导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志愿者活动的扩散、延伸、辐射的效应,带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抗击艾滋、人人有责的氛围,为和谐社会,健康中国发挥积极作用。

为“艾”行动,情暖人间,用爱心、热情、奉献精神支持公益事业,希望你加入中华红丝带基金志愿者团队,为防艾抗艾事业,为“零艾滋”目标,为人类最终战胜艾滋病疫情奉献力量!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 日---2019年6月25日

报名条件:

1. 有奉献精神,吃苦耐劳,社会责任心强,乐于社会公益事业。

2. 有能力、有条件为服务对象提供良好的服务。

3. 品格端正,善于协调关系,能够凝聚力量,服务公益。

4. 能够按基金要求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5. 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无劣迹。

报名要求:

1. 填写注册申请表内容要真实。

2. 提交本人身份证正面照片一张。

3. 附本人2寸正面近照一张。

4. 请将注册申请表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基金承诺对所有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不泄露,未经本人允许不转发。

联系人:

陈 彤18513863285 邮箱:[email protected]

安继文18301461431 邮箱:[email protected]

姜 华13947112365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华红丝带基金志愿者注册表

2、中华红丝带基金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

中华红丝带基金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八日

中华红丝带基金志愿者招募启事

如需电子版志愿者注册表,请在公众号留下邮箱,将有专人发给您。

中华红丝带公益基金(会)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国家艾滋病防治公益事业,志愿参与中华红丝带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防艾活动,配合政府艾滋病预防控制规划的实施,推动我国防艾事业的发展,基金(会)特制订志愿者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志愿者指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参与基金(会)组织开展的名项公益工作,无偿为基金(会)各项公益事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第二章 加入与退出

第三条 基金(会)常年接受志愿者加入申请。

第四条 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社会奉献精神;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具备为基金(会)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技能和愿望。

第五条 志愿者可根据基金(会)网站和其他媒体公布的服务需求信息下载或直接向基金(会)索取申请表格,填写并寄送基金(会),或通过电子信箱递交申请表。

第六条 申请者经基金(会)秘书处批准确认成为注册志愿者。

第七条 志愿者履行志愿服务,基金(会)应予登记。

第八条 志愿者若遇特殊情况终止服务,须向基金(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章 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志愿者的权利:

(一)参加基金(会)组织的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二)参加基金(会)提供的志愿服务培训;

(三)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对基金(会)提出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六)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第十条 志愿者的义务:

(一)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赢利活动或其它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和行为;

(三)自觉维护基金(会)志愿者的形象;

(四)自觉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自觉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义务。

第四章 服务领域和内容

第十一条 志愿者服务领域:符合基金(会)宗旨所开展的各类公益项目和活动。

第十二条 志愿者服务内容:包括翻译、文秘、档案、法律、财务、项目实施、礼仪接待、导游、后勤保障及基金(会)其它工作的服务。

第五章 组织和管理

第十三条 组 织

(一)基金(会)负责志愿者工作的规划、协调和指导;

(二)基金(会)为注册志愿者提供管理和服务,组建注册志愿者资料信息库,实行分类管理、统一调配,建立健全宣传动员、注册登记、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

第十四条 管 理

(一)志愿者参加基金(会)服务活动,佩戴红丝带统一标识;

(二)基金(会)对表现出色的志愿者,给予以下鼓励:

1.将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及时反馈其所在单位或社区,在基金(会)自办刊物、网站宣传志愿者事迹;

2.向中国志愿者协会、北京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等组织推荐优秀志愿者和事迹,参与有关奖项的评比;

3.基金(会)可为在校学生提供公益实习基地,为参加实习的学生志愿者做出实习鉴定;

4.多次参加基金(会)公益活动的志愿者若申请基金(会)项目资助,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第十五条 基金(会)对不履行志愿服务协议书条款的,或因其个人行为对基金(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基金(会)将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或者取消其注册资格的措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基金(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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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款信息:

开户名:中国光彩事业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账户:0102014210003986

汇款注明:红丝带捐款

弘扬慈善文化,推动平等理念

【官方网站】:www.crrf.org.cn

【官方微博】:http://weibo.com/crr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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