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生態環境局德惠市分局開展清理整頓和排汙許可發證登記工作

按照市生態環境局開展清理整頓和排汙許可發證登記工作要求,市生態環境局德惠市分局將堅持以改善區域環境質量為核心,通過落實“摸、排、分、清”四項工作任務,按照“先發證再到位”的原則,全面清理本轄區所有無證排汙單位,做到排汙許可證應發盡發,登記全部到位。清理整頓和排汙許可發證登記要同步部署,一體協同推進,一次核發或登記到位。

長春市生態環境局德惠市分局開展清理整頓和排汙許可發證登記工作


一、摸清底數。以第二次汙染源普查(簡稱二汙普)清查出的重點行業排汙單位清單為基礎,在二汙普數據導入時,要全部導入,只增不減。要組織對本轄區2018年以來投入運行的排汙單位進行摸排,並結合工商、稅務、電力、生態環境監管企業名單、環保稅徵收企業名單等信息,查遺補漏,全面查找出未納入生態環境管理的排汙單位,與二汙普清單一併形成全部固定汙染源基礎信息清單。

二、排查無證。根據全國排汙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中排汙許可證檔案庫,篩除出全部固定汙染源基礎信息清單中的已發證排汙單位,對照2019年版名錄,將剩餘排汙單位分為2020年前應發證或登記、2020年應發證或登記、非固定汙染源三類情形。對前兩類情形逐個確定管理類別,進一步明確應實行排汙許可重點管理、簡化管理或登記管理,形成固定汙染源發證和登記清單。2019年版名錄實施前已按規定申領的排汙許可證仍然有效,排汙單位申請變更的,應當按照2019年版名錄規定的管理類別執行。

三、分類處置。長春市生態環境局德惠市分局對納入固定汙染源發證清單和登記清單的排汙單位,應通知到戶,按照生態環境部明確的無整改情形類、禁止核發類、停產類、排汙單位承諾整改類、無總量指標類、未批先建類、其他整改情形類、登記管理類進行分類處置。

四、整改清零。在規定時限,完成固定汙染源發證清單和登記清單中排汙單位的清零,做到排汙許可證應發盡發、排汙登記應填報盡填報,逐個銷號,承諾整改的註明整改要求;對無法核發排汙許可證、無法排汙登記的,應註明原因,不留死角,形成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管理清單,實現本轄區所有固定汙染源排汙許可全覆蓋。

德惠市分局將對無證排汙、未按證排汙、超標超總量排汙等違法行為的排汙單位,生態環境執法機構要依法嚴肅查處。對給予整改過渡期的排汙單位,應下達排汙限期整改通知書,並加強整改期內的生態環境監管,根據整改完成情況依法、依規及時核發排汙許可證。對超過整改期限、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應依法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停業、關閉。對現排汙單位應當填報排汙登記表而未填報的,或者應當申請排汙許可證但擅自降低管理類別填報排汙登記表的,生態環境執法部門要依法予以處罰。

來源丨長春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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