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一女士因替岗遭遇保险“断档”难题

日前,何女士向贵阳市网络问政平台反映,她于2005年3月至2007年10月在青山一居委会顶替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李某开展工作,并代领其工资。2014年,太慈社区服务中心(现太慈桥街道办事处)为其补缴顶岗期间养老保险,但却没有缴完,“断档”了一年多。

何女士出示了一份太慈社区委员补缴养老保险明细,记者看到该明细上显示,何女士任职时间为2005年3月至2007年10月,补缴时段为2005年3月至2005年12月,“当时顶替李某任职是经过了太慈桥街道办事处街政科的同意,按理说是应该为我补缴至2007年10月的。”何女士说。

记者立即与南明区太慈桥街道办事处反映这一情况。3月24日,该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部部长贺永平告诉记者,经查实,何女士于2005年3月至2007年10月在青山一居委会顶替李某担任计生委员一事属实,该街道办的确于2014年为其补缴了2005年3月至2005年12月期间的养老保险。

“因为自2006年起,具有当选聘书的计生委员已缴纳养老保险,不存在单位补缴情况。”贺永平告诉记者,而且按照人社部门要求,如果现在补缴养老保险需要提供工资花名册,但何女士属于顶岗,没有工资花名册,所以无法办理补缴。

针对何女士的情况,记者又联系到南明区社保中心,经办人员回复,因涉及报账需要,补缴养老保险确实需要提供工资花名册,但只要提供被顶岗人员的工资花名册并备注说明情况也可以补缴。记者立即将这一情况反馈到太慈桥街道办事处,该街道办表示将进一步研究补缴事宜。

4月13日,太慈桥街道办事处回复,经开会研究,决定让何女士本人出面补缴,街道办事处为其报账。对此解决方案,何女士本人表示接受。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杨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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