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火不报警!延误18分钟,罚款15万元……

起火不报警!延误18分钟,罚款15万元……

2020年3月30日7时08分,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黑庄户乡一库房发生火灾,指挥中心迅速调派附近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力量赶赴现场处置。

8时11分明火被扑灭,过火面积100余平方米,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这起火灾之所以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其根本原因是报警晚!错过最佳灭火时机。

起火不报警!延误18分钟,罚款15万元……

根据现场的视频监控断电时间判断,起火时间为当日早6时50分之前,然而从起火到接到报警,时间间隔超过了18分钟!

该仓库库管人员自己灭火,却没有报警,报警电话还是周边群众打的。

火灾又发生在分隔成多个区域的库房内部,仅凭留守人员已难以有效施救,错过了火灾扑救的最佳时机。

经过调查,初步认定起火原因系经过起火部位处的电线因电气故障发生短路,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

目前北京市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已联合属地公安派出所依法对房东及承租公司现场负责人等3名相关责任人实施治安拘留;依法依规拟对相关个人和单位作出共计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在复工复产逐步恢复之际,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各仓储物流企业和属地政府要落实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1.仓库重新启用前,全面检查电气线路,遇有跳闸,切不可强行合闸。

2.电气线路的改造必须由专业电工实施,电气线路必须穿管敷设。

3.仓库内货物要按火灾危险性分类分垛堆放,并严格遵守垛与垛、货物与墙柱,尤其是与电气线路的安全距离。

4.仓储物流企业要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5.在城乡接合部、待拆迁区域等缺水地区设置的仓储物流企业,属地政府要落实消防安全属地责任,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业整改。

6.仓储物流企业内留守的库管人员少,一旦发现火情晚,无法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因此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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