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作者丨米利暗

“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孩子跟誰姓?

隨父姓早已不是唯一的選擇。時下普通家庭比較流行和創新的做法有兩種。

第一種,是生兩個孩子,一個隨父親姓,一個隨母親姓。兩邊兼顧,非常公平。比如,前央視記者芮成鋼隨母親姓芮,姐姐則跟著爸爸姓黃。

第二種,生一個孩子,用父姓+母姓取名。這種方法對於父母雙方的姓搭配和諧的時候還比較順當,比如蔡徐坤;可惜的是,一旦父母姓沒那麼和諧,生造出來的名字就容易又拗口又難記還讓人摸不著頭腦,比如,秦牛正威……

然而,前段時間,有一位名為@寫論文使我快樂_今天寫論文了嗎(下稱論文姐) 的網友,則向全世界宣佈瞭解決這個問題的第三種方式——離婚。

“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為“姓”離婚 一個女權主義者的覺醒


根據微博自述,論文姐和丈夫離婚的直接原因,就是她希望孩子能跟她姓。

這是她在“女性意識覺醒之後”執意要“奪回孩子的冠姓權”的鬥爭。

她認為,丈夫對孩子的“冠姓權”不是理所應當,而是從女性手中搶走的——男性在婚姻中佔盡紅利,結婚百利而無一害,而女方卻遭受了生育損傷時間成本並且喪失了冠姓權。

“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電影《婚姻故事》劇照

她盡了最大的努力舌戰雙方父母,最終也只爭取到為孩子改名為父姓+母姓+名。

為了“及時止損,重獲自由”,她提出離婚,並放棄了撫養權。

這位女士態度堅決,女權立場鮮明,用詞也比較激烈。但不管怎麼說,她的微博共計收穫了4.6萬次轉發和2.5萬條評論,引發了大量的討論與質疑。

甭管男權女權,所有讀者都看迷惑了。一般來說,自述我老公“高學歷高收入高職位,不抽菸不喝酒不應酬,下班就回家,帶娃做家務”,然後還想離婚的女生,下一句轉折不應該是“——但是他嫖娼”,或者“——但是他家暴我”之類的麼?

爭議的焦點集中於三個問題上:

1.跟誰姓有這麼重要嗎?至於鬧離婚?

2.跟母親姓,不也是隨了外公的姓嗎,這也配叫女權?

3.要冠姓權不要撫養權,她到底在追求什麼虛無縹緲的東西?怕不是編的吧?

對上述3個問題完全沒興趣的朋友可以不用浪費自己的時間了,有興趣的朋友請接著往下看。

孩子跟誰姓,這個問題重要嗎?

雖然現在我們一般都覺得姓名只是一個代號,基本沒啥特殊作用,但它曾經確實非常重要。

直到很晚近的時候,韓國才取消了同姓不能結婚的規定。中國“同姓不婚”的規矩也是直到清朝後期才被廢除。這是姓最功能的作用——防亂倫

“人所以有姓者何也?所以崇恩愛、厚親親、遠禽獸,別婚姻也。”(語出班固《白虎通義》)

再其次,“姓”往往含有一個人的出生和來源信息,是一種社交密碼,可辨親疏遠近。

一定有不少讀者的名字中還含有字輩。同姓的家門相見,一報名字就能判斷出身份和輩分。遠些的親戚也可以因祭拜同一個祖先有強烈的身份認同,進而促進大家族的團結。

然而,必須要指出的是,這一切都以是男性為中心的

瞿同祖在《中國法律與中國社會》開篇中就提到:

“中國的家族是父系的,親屬關係只從父親方面來計算,母親方面的親屬是被忽視的,她的親屬我們稱之為外親,以別於本宗。”

同樣的親緣關係,來自女性這邊的表親血緣紐帶,肯定是低於父系堂親的,不然為啥堂兄弟姐妹之間不能通婚,但表兄弟姐妹卻可以呢?王熙鳳奉承林黛玉,也說她““竟不像老祖宗的外孫女兒,竟是個嫡親的孫女”。

“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從這個意義上說,姓氏鞏固了父權社會

在這套以男性血統為中心的結構中,不僅孩子要跟著父親姓,妻子也要跟著丈夫姓。

來自下層階級的婦女往往連真正屬於自己的名字都沒有。

只叫“夫姓+父姓”的XX氏:在家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女性的一切都由掌握家庭權力的男性定義。

細心的讀者可能會發現,前段時間震驚全國的民航殺醫事件中心人物,孫文斌的母親,就叫孫魏氏

這就不可避免地塑造出了女性的形象:出嫁以後就成了潑出去的水,孃家的外人,從此生是夫家的人,死是夫家的鬼。

為什麼令妃可以有那麼多種演繹?因為史書上的她僅僅是“魏佳氏”這樣的存在,連全名都不曾留下。

幸而在新中國,女性地位早有大幅提升。1950年頒佈的《婚姻法》第11條規定:

“夫妻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權利。”

大家各自行事,婦女能頂半邊天。

“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正是因為“姓”背後強大的男權色彩,論文姐為“冠姓權”離婚的行為,與其說極端偏執,倒不如說是一種頗有象徵意義的反抗。

但這又引申出了新的問題——女權們,捍衛的是誰的姓?

孩子可以跟母親姓,可是母親不也跟著外公姓麼?

很多人嘲笑論文姐:問題是孩子隨媽姓,那不也是跟著你爹姓嗎?父權制的五指山,你田園女權是翻不出去了。

姓名是符號,又不止是符號。

古早時期,很多女孩子只有姓氏,又或者因為是女孩子就隨便叫了“招娣”“九斤”,其實是從姓名上否定了女孩子作為獨立人格的存在。

那麼現在,不管這個女孩子的姓從何而來,只要是她成年以後一直在使用並且認同,那麼這個姓和名都可以被認為是這個人的一部分。

一個女性認同自己現有的姓氏,並且希望這個字傳承下去,這也是女性的自我選擇啊。

再者說,改變當然只能從此時此刻開始。往者不可諫,來者猶可追。

如果非要追根溯源,還真能追到女性那裡,姓的起源就在母系氏族時期:

“先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

黃帝姓姬, 是因其母居,姬水而生之;

炎帝姓姜, 是因其母居姜水而育之。”

現如今,社會從氏族家庭發展到一般都還是雙職工結構的小家庭。婚姻裡的兩性是平等的,大家都是一起工作、結婚、生孩子、養孩子,女性當然也擁有決定孩子姓氏的權力。

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頒佈了針對姓名權的司法解釋:

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公民行使姓名權,還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公民原則上應當隨父姓或者母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選取姓氏:(一)選取其他直系長輩血親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養人以外的人撫養而選取撫養人姓氏;(三)有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其他正當理由。少數民族公民的姓氏可以從本民族的文化傳統和風俗習慣。

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在“公序良俗”的大前提下,我國司法及行政實踐並不支持為孩子起除了父母及長輩以外的姓氏。

冠姓權之爭確實很可能是偽命題。在婚姻中,比“跟誰姓”更疼痛的問題多如恆河沙數。最理想的情況是,一方覺得“冠姓權”重要奮力爭取,一方覺得可以理解對方並尊重她或他的選擇。

但是不幸福的婚姻中,任何由頭都會變成吵架乃至互相折磨的導火索。

而真正的體諒與尊重又是那樣難以獲得——有網友提到,她隨了母親的姓,父親表面大度,其實一直“超級介意”:

“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紛紛擾擾的爭吵正好說明了,“冠姓權”確實還是個真問題

如果你認為女性為了冠姓權離婚是偏激,那麼寧可離婚也不放棄冠姓權的男士又何嘗不是固執呢?

博主淡豹@靜靜的頓猴 針對此事寫了一則很妙的類比評論:

“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按照她的聯想,一百年前的革命是用改姓名告別封建,現在用改姓名來和男權社會劃清邊界,又未嘗不可呢?

這個故事的是真的嗎?

微博輿論爆發的當天,鳳凰WEEKLY編輯部同事點評說:論文姐太過典型,太符合一般直男對女權糟糕的刻板印象了。

會不會是直男披著“女拳”的皮,又或者只是一個未曾走進婚姻的年輕女孩的臆想?

論文姐的態度和用語頗有些極端,她的博文中離婚的細節也較為模糊,網絡上很多人都在懷疑這個故事的真實性。

但最後,我和同事們達成了一條共識:事件主人公真假是次要的,激起的相關討論和輿情走勢才是更重要的。

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其實都飽受性別歧視與刻板印象的折磨。在相關議題討論上就更為割裂。

一邊是被汙名的女權,他們成為了一個瘋狂挑撥男女對立,專門盼別人分手離婚的群體,甚至於不敢坦然承認自己是女權,還要矯飾說“我不是女權只是平權”;一邊是不堪重負的男性,從彩禮、房貸到贍養妻兒,他們的付出被視為理所當然,但相應的壓力和情感問題只能藏在心底。

社會是有慣性和惰性的。

魯迅先生就提出過著名的“開窗論”:

中國人性情是總喜歡調和、折中的。

譬如你說,這屋子太暗,須在這裡開一個窗,大家一定不允許的。

但如果你主張拆掉屋頂,他們就會來調和,願意開窗了。

沒有更激烈的主張,他們總連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


“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所以,有不少女權主義者提出,矯枉必須過正。

平和探討“女性冠姓權”應者寥寥,而極端的行為往往能引發更大的討論水花。

如果你吼得不夠大聲,反抗得不夠激烈,又怎麼能讓形色匆匆,走在老路子上的人們,認真傾聽女性的聲音呢?

其實,關於論文姐的觀點以及做法,我們並不完全贊同,尤其是她一個“冠姓權”、“異姓幼崽”,把兒童當私產的蠻橫,都讓人感到不適。

但是藉由此事引發的討論,對歷史與我們生活中習以為常的“慣例”的回顧與反思,比討論“論文姐到底有沒有離過婚”重要一百萬倍。

一百年後的人們,還會為了孩子跟誰姓爭吵嗎?

我們都需要認清楚的一點是,世界已經變了

首先,女性的力量在社會的各個領域發光發熱,她們不是男性的附庸。一個女孩子,

首先是她自己,她不再被用誰的妻子,誰的母親來命名。

“孩子不跟我姓就離婚!”冠姓權,真的有那麼重要嗎?

其次,社會的生產生活方式都發生了變化。在這個崇尚個體追求個性的時代,姓氏所代表的的父權大家長宗族制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我們以個人的名義出生、上學、工作、納稅被管理,註冊無數個社交賬號,代表個人發表意見。

無論是姓名、工作,還是愛情、婚姻,每個人都有了很多選擇的機會與權利。

然而,在很多方面,大眾的觀念都是滯後於現狀的。

說回姓氏的事,“孩子隨父姓”的習俗,還符合當下的時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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